扶贫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
2025年09月26日
三、扶贫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
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必须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允许违法使用山区扶贫资金,保证滇西边境山区各种扶贫资金一分不少地用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上。为此,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资金拨款制度。按照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实施合同书进行扶贫项目管理,按照扶贫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和规定程序、规定数额,依法做好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资金分期拨款工作。二是加强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资金整合。按照“集中管理、分类申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使用扶贫资金,通过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资金整合、扶贫项目整合,提高扶贫工作的实效[31]。三是坚持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资金“四专”原则。对滇西边境山区的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账、专账核算。四是严格实行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资金的报账制管理。在滇西边境山区推行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三级报账管理,各级扶贫办、财政局共同参与的“三级两部门会审”报账制,凭合法票据进行扶贫资金报账。五是推行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在滇西边境山区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当地区群众公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强化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资金全程追踪,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控,防止滇西边境山区扶贫资金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