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开放式”管理

二、扶贫项目“开放式”管理

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应该采取“开放式”管理模式,加强扶贫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的监管工作,保证扶贫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性。在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的规划、开发、落实过程中,事前应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制度设计;事中应该做好扶贫项目实施质量监管;事后应该做好扶贫项目效果反馈工作。这样才能确保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规划得好、开发得好、实施得好、管理得好,才能真正发挥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的扶贫脱贫效益[35]。为此,我们应该做好以下扶贫项目开放式管理工作。

一是在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规划方面。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规划必须坚持“基础先行、规划到村、项目到户、责任到人”,吸纳滇西边境山区贫困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的规划、决策和实施等过程,充分尊重贫困户的意愿,赋予贫困户参与项目管理的权利,扶贫项目的决策要符合滇西边境山区贫困村实情和贫困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确定山区扶贫项目,在扶贫项目开发上,同样需要精准,要符合滇西边境山区贫困群众的需求,要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站在贫困群众的立场上,利用贫困群众的力量,进行扶贫项目的开发工作。这样,才能提高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的精准扶贫效果[36]

二是在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的落实方面。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的落实,应该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按照滇西边境山区精准扶贫战略的标准、程序实施扶贫项目[37]。为此,各级地方政府和扶贫部门要打好滇西边境山区涉农项目组合拳,构建“多条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扶贫项目整合机制,实施“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扶贫项目部门协作机制,把滇西边境山区有关整村推进、以工代赈、贫困村危旧房改造、道路建设、安全人饮、文化和教育卫生等扶贫项目整合起来,实现扶贫项目效益最大化。

三是在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管理方面。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云南省政府负总责、滇西边境山区各市级政府协调、滇西边境山区县级政府抓落实、扶贫项目帮扶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滇西边境山区各级政府推动,贫困对象参与扶贫项目规划、管理的原则;扶贫项目规划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特色、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是在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责任追究方面。滇西边境山区扶贫项目责任追究,是指实施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检查验收和扶贫项目绩效评估制,依法对滇西边境山区的扶贫项目进行决算审计,滇西边境山区各级扶贫部门应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扶贫项目进行监督、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和处理。对借扶贫项目进行虚报、骗取、套取、冒领、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