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严、细、准、真”的扶贫工作作风

五、提倡“严、细、准、真”的扶贫工作作风

滇西边境山区干部扶贫工作作风的好坏,关系到该山区精准扶贫的成败。如果滇西边境山区扶贫干部工作作风不能做到“三严三实”,不能精准掌握山区贫困群众的真实需求,必然导致山区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扶贫资源的浪费,达不到精准扶贫的目的。我们在调查滇西边境山区驻村干部、当地扶贫干部的精准扶贫工作作风现状时发现,很多违反“四风”的扶贫工作作风,比如,该山区的一些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存在“冷、横、硬”的工作态度,伤害了滇西边境山区贫困群众的感情,疏远党群干群关系;一些干部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庸懒散浮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责任意识淡薄;一些干部扶贫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截留挪用或侵占山区的扶贫资金;山区中存在个别扶贫干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欺压百姓;滇西边境山区有的贫困乡镇的驻村干部是“走读”式帮扶,上班时间存在喝酒、赌博等现象。

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应该加强滇西边境山区驻村扶贫干部的管理,转变他们工作作风,确保山区精准扶贫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山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目标。为此,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加强滇西边境山区干部扶贫工作作风建设。

一是抓好滇西边境山区扶贫干部教育实践常态化活动。为了有效推进滇西边境山区联村、联户行动与精准扶贫攻坚的深度融合,我们应该引导和督促该山区的扶贫干部以扎实的干事作风投身到山区的精准扶贫工作中,严把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公示关。严格按照省、市、县建档立卡实施方案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格式认真做好贫困申报、贫困评议、贫困审核、贫困审批四个层次的公示,接受山区贫困群众的民主监督,确保该山区精准贫困识别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坚持“严”“细”“准”“真”,认真审核把关,从根源上杜绝了人情户、关系户[10]

二是要求滇西边境山区的扶贫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带头人。以“三严三实”标准严守底线、不碰红线、不触高压线,把滇西边境山区的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在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杜绝滇西边境山区扶贫干部出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查处扶贫干部滞留、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山区的扶贫资金和扶贫物资等违纪违法行为;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查办滇西边境山区干部损害山区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与民争利、利用职务之便,将扶贫开发资金据为己有的扶贫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每一分“救命钱”“造血钱”都真正用到山区贫困群众身上,把山区扶贫工程做成放心工程[11]

三是严格追究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应责任。滇西边境山区的每一个扶贫干部,必须以“滴水穿石”精神、“四下基层”和“马上就办”扶贫工作作风,才能打赢该山区精准扶贫开发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对于滇西边境山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比如,那些骗取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待遇的;违法占用、变卖或者毁坏山区精准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的;截留挪用或侵占山区扶贫资金的;在扶贫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浮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责任意识淡薄的;“走读式”“挂名式”帮扶的;“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问题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