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和保护生态双重目标之间矛盾突出
云南是长江、珠江等大江大河的上游,滇西边境山区几乎是我国天然林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和自然保护区,承担着流域内生态保护的重任,属于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且大部分为贫困地区,在国家没有建立完善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情况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异常突出。
滇西边境山区自然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的矛盾更加凸显。滇西边境山区大多处于滇西边境山区,而滇西边境地区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大部分属于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大部分区域面积列入国家禁止开发的天然林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和自然保护区,承担着流域内生态保护的重任。因此,国家在滇西边境山区所划定的保护区及限制开发区域与当地群众生计形成对资源的竞争,立法限制或禁止对滇西边境山区内自然资源的获取,割断了滇西边境山区与自然资源的直接联系,使得滇西边境山区贫困群众丧失了赖以为生的食物、燃料及其他经济收入,在没有其他缓解措施介入的情况下,加剧了滇西边境山区贫困状况。在国家没有建立完善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情况下,滇西边境山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异常突出。
从滇西边境地区贫困人口的分布状况来看,绝大多数贫困人口分布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滇西边境山区几乎都是采取比较原始落后的刀耕火种的传统粗放的农业耕作模式,当地群众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出现过度放牧、过度开垦的现象。于是,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不仅没有摆脱贫困,反而造成滇西边境地区水土流失、草地退化、沙漠化趋势加剧等现象,导致滇西边境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与贫困问题相互制约。因此,在滇西边境山区精准扶贫过程中,既要承担减轻滇西边境地区生态功能区和脆弱区的生态环境压力的任务,又要承担消除滇西边境山区贫困的脱贫任务,这就出现了滇西边境山区消除贫困和保护生态的双重目标之间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