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约束型贫困村”的精准帮扶措施

二、“资源约束型贫困村”的精准帮扶措施

资源约束型贫困村,是指因生存环境恶劣、资源匮乏,导致经济不能发展的贫困村。一般而言,资源约束型贫困村主要包括资源可用型贫困村、资源不可用型贫困村和无资源型贫困村。资源可用型贫困村,是指有足够的自然资源,因缺乏基础设施、发展资金、技术和市场支持的而陷入贫困的村寨。资源不可用型贫困村,是指有足够的自然资源,但因各种原因不可以直接利用,必须依靠生态补偿、社保、低保、养老保险等政策性扶贫支持的贫困村。无资源型贫困村,是指没有自然资源,必须异地发展,包括进入城镇再就业、组织劳动力转移,甚至生态移民的贫困村[29]

滇西边境地区地处“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该山区集“贫困”“生态环境特殊”“具有重要功能价值”三位一体的特殊敏感的地区。一方面,滇西边境山区行政村处于被列入国家禁止开发的生态保护区域,被划入限制开发区内,从而限制或禁止村民获取自然资源,这样就割断了滇西边境山区贫困村村民与自然资源的直接联系,以致他们丧失了赖以为生的食物、燃料等资源及经济收入而陷入贫困。另一方面,滇西边境山区的一些行政村虽然拥有丰富的资源,却因开发条件限制而尚未得到开发利用,使得这些行政村发展受限而陷入经济上的贫困状态,或者一些行政村虽然拥有丰富的资源,却因交通不便,地理区位差,限制了资源的开发,从而使村民陷入贫困,即富有中的贫困或“捧着金碗讨饭吃”。针对不同的资源约束型贫困村可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

首先,资源可用型贫困村的“因村施策”帮扶措施。针对滇西边境山区资源可用型贫困村有足够并且可以直接利用实现扶贫发展的自然资源,但缺乏基础设施、发展资金、技术和市场支持的特点,我们通过对这类贫困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发展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开发技术,开拓市场份额、实施旅游开发等办法,开发资源可用型贫困村的有效资源。

其次,资源不可用型贫困村的“因村施策”帮扶措施。针对滇西边境山区资源不可用型贫困村拥有足够的自然资源,却因各种原因不可以直接利用资源的特点,或者因山区被国家列为生态屏障保护禁止山区,虽然具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因承担着重要的生态功能,为保持区域和国家整体生态功能让渡了自身利益,从而导致该山区的一些依赖资源的行政村陷入贫困。对资源不可用型贫困村的帮扶措施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我们可以对这类贫困村采取实施生态补偿措施,坚持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政策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平衡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的利益,获益主体(包括国家、相关地方政府、机构和个人)应该用生态补偿的方式对滇西边境山区资源不可用型贫困村给予必要的经济支付补偿,以增加资源不可用型贫困村有关主体实施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并确保山区资源不可用型贫困村获得公平的发展权力。这样才能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实现滇西边境山区资源不可用型贫困村实现脱贫致富。另一方面,实施社保、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保兜底”政策帮扶资源不可用型贫困村的发展,实现脱贫致富。

最后,无资源型贫困村的“因村施策”帮扶措施。针对滇西边境山区无资源型贫困村自然资源缺乏的特点,我们可以对这类贫困村采取入城镇就业、劳动力转移、生态移民等措施来改变无资源型贫困村的贫困现状,破解这些村寨因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自然资源缺、扶贫成本极高而出现“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严峻问题。为了让滇西边境山区无资源型贫困村群众实现“挪穷窝、开富门、保生态”的致富脱贫目标,我们可以采取整合山区贫困村生态扶贫、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政策,实施无资源型贫困村异地搬迁帮扶政策,让国家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这类贫困村群体上,采取统筹搬迁贫困群体户籍、加强社保“兜底”帮扶等工作,让滇西边境山区无资源型贫困村贫困群体搬得出,逐步走向致富之路[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