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八不评”评议规则
2025年09月26日
二、“五评八不评”评议规则
滇西边境山区贫困识别过程中必须充分坚持民主评议原则。由于贫困民主评议识别容易受到人的主观情感、人情社会、宗族观念、村霸兴风作浪干扰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很多人都愿意“抢着当穷人”。因此,滇西边境山区贫困民主评议精准识别存在很大的难度,我们必须坚持“五评八不评”民主评议规则。
“五评”,是指坚持“农户自评、群众互评、代表测评、村级核评、乡镇审评”,通过村民代表评、村组干部评、周边群众评、党员代表评的方式,进行民主表决,集体决策,严格审核识别出来的贫困对象是不是真贫困,保证识别出来的贫困户经得住检验,确保滇西边境山区贫困识别工作不出现矛盾问题。
“八不评”,是指滇西边境山区不能评为贫困家庭的八种情况,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贫困户。一是拥有或使用柜式空调、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农用三轮车除外)、工程机械或拥有大型农机具(赠予的除外)的,不能评为贫困户。二是在城市购买商品房(不含因在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在长居地修建有二层以上楼房、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能评为贫困户。三是配偶一方或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并获取报酬的、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不能评为贫困户。四是因吸毒、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困难的,不能评为贫困户。五是家庭成员(16—60岁)有劳动能力而不参加生产劳动而导致家庭贫困的,并且无正当理由不劳动的,不能评为贫困户。六是因死亡、服刑、出嫁、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户籍在本村而全家人长期(两年以上)外出打工的,不能评为贫困户。七是当年已经享受低保、五保、优抚金等待遇的,不能评为贫困户。八是为了获得贫困户资格而故意将家庭拆分户口,合并户口等弄虚作假的,不能评为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