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程、民主、监督”规则
在滇西边境山区贫困精准识别过程中,各级扶贫部门应该对贫困对象识别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贫困对象识别的公正性。监督滇西边境山区基层干部不徇私情、参评对象不拉帮结派、识别过程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群众公认识别结果,从制度层面保障山区贫困识别的规范性、严谨性、合法性;坚持滇西边境山区村、乡、县三级公式原则,公开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在村级民主评议前,在行政村内公开公示扶贫对象识别政策和建档立卡的人数,通知到滇西边境山区的每一个农户家庭;让滇西边境山区参与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有广泛的代表性,严禁优亲厚友,确保贫困识别结果公正;滇西边境山区村委会审查、乡镇审核的结果要在当地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公示;滇西边境山区的县级扶贫办复核和县级政府审核结果要在县的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并设立群众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滇西边境山区的县扶贫办、乡镇扶贫部门接到有关质疑、举报时,要及时调查落实,因弄虚作假而被评为贫困对象的,必须取消帮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