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脱贫时代可持续稳定脱贫的基本要求
首先,可持续稳定脱贫要体现综合性。可持续稳定脱贫是脱贫目标导向、贫困治理主体、贫困治理措施等方面的综合性体现。就脱贫目标而言,可持续稳定脱贫的目标导向是应该为贫困人口创造脱贫致富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就扶贫主体而言,可持续稳定脱贫强调政府扶贫部门的主导地位的同时,重视发挥企业、非政府民间组织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作用,尤其要发挥滇西边境山区贫困人口内生脱贫的主体作用,形成滇西边境山区贫困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局面。从可持续稳定脱贫治理措施来看,可持续稳定脱贫既致力于保护和改善贫困人口所处的脆弱性环境,还要致力于持续增加贫困人口的脱贫资本,尤其注重培育贫滇西边境山区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产业,实施特色产业扶贫[9]。
其次,可持续稳定脱贫要体现系统性。可持续稳定脱贫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贫困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诸多子系统,要实现贫困地区及脱贫人口的可持续稳定脱贫目标,就必须结合贫困地区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我国新时期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战略思想,把新时代我国的可持续稳定脱贫问题治理与我国的“五位一体”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我国经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更好地实现贫困人口的可持续稳定脱贫目标。
再次,可持续稳定脱贫要体现长期性。可持续稳定脱贫是破解贫困人口“如何巩固脱贫?”“如何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我国现阶段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后,初步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让贫困人口越过生存贫困线,彻底摆脱绝对贫困状态,我国的贫困人口便进入相对贫困阶段。后脱贫时代的可持续稳定脱贫的主要任务是,让处于向相对贫困阶段的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实现彻底脱贫;后脱贫时代可持续稳定脱贫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发展性贫困问题,改善环境脆弱性问题,增加贫困人口生计资本,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内生能力,稳步提高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最终实现向脱贫致富奔。但是,由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任务是艰巨而漫长的。因此,实现可持续稳定脱贫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并且将会伴随着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始终。
最后,可持续稳定脱贫要体现动态性。站在我国扶贫开发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历史关口,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扶贫历程:1949—1978年实施的“输血式”救济扶贫;1978—1986年实施的“区域性”开发式扶贫;1986—1993年实施的“县级瞄准”开发式扶贫;1994—2000年实施的“八七扶贫攻坚”开发式扶贫;2001—2010年实施的“村级瞄准”大扶贫格局;2011年至今实施的“人口瞄准”精准扶贫。审视我国不同时期的不同扶贫政策可知,我国贫困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而又动态的历史过程。同样,2020年后实施的可持续稳定脱贫也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因此,可持续稳定脱贫工作必须顺应我国国内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的发展的趋势,与时俱进地调整贫困治理的政策措施,才能实现可持续稳定脱贫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