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扶贫工作队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四、驻村扶贫工作队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滇西边境山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和考核,构建了滇西边境山区驻村扶贫工作队考核指标体系。如表6-4所示。

表6-4 驻村扶贫工作队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释义表

注:本表格由课题组设计制作。

我们可以根据《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滇西边境山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的考核。

一是由滇西边境山区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筹划,滇西边境山区乡镇党委会同派出单位对滇西边境山区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

二是考核等次的确定,必须根据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考勤、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必须报滇西边境山区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并把考核结果反馈到驻村扶贫工作工作人员的派出单位,将驻村干部扶贫工作考核结果存入其个人档案。

三是滇西边境山区的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的扶贫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效考核情况,将作为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驻村期间扶贫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帮扶工作绩效显著、受到云南省级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中给予优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为干部。

四是对不驻村、不履行驻村职责、没有完成扶贫任务、经过教育帮助仍然不改正的扶贫工作队员,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可逐级向有关扶贫管理部门要求调整更换。扶贫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驻村时间不足200天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