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级党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一、州(市)级党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为了确保解决滇西边境山区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滇西边境山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云南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了《云南省州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并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滇西边境山区地级市党委政府进行考核。结合滇西边境山区扶贫攻坚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设置了滇西边境山区地级市党委政府精准扶贫考核指标体系。如表6-1所示。

表6-1 滇西边境山区州(市)党委、政府精准扶贫考核指标体系释义表

资料来源: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2016年6月17日。

部分指标解释: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减少率(%),是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州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脱贫人数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脱贫人数的比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本州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脱贫数/考核年度本州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脱贫数)×100%

2.贫困县退出计划完成率(%),是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州市考核年度本州市贫困县实际脱贫个数与考核年度本州市贫困县计划脱贫个数的比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本州市贫困县实际脱贫个数/考核年度本州市贫困县计划脱贫个数)×100%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是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增长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本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一年度本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

4.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是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州市被识别出的贫困人口数与当地实际贫困人口数的比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本州市被识别出的贫困人口数/考核年度本州市实际的贫困人口数)×100%

5.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是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州市贫困人口退出数与当地实际贫困人口数的比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本州市贫困人口退出数/考核年度本州市实际的贫困人口数)×100%

6.受益到户项目资金扶持覆盖率(%),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州市扶贫户获得的收益项目扶贫资金与当地实际贫困户数的比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本州市获得收益项目扶贫资金的户数/考核年度本州市实际贫困的户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