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深度、广度、效度”相结合扶贫

七、文化“深度、广度、效度”相结合扶贫

我们知道,当前的贫困已经演变为一个多维度的贫困,物质贫困消亡并不意味着已经彻底实现贫困。比如,贫困文化消亡具有滞后性,即便物质脱贫已经实现,也不说明同步实现文化脱贫,或者眼前实现了脱贫,也并不就意味着潜伏的贫困不存在了,在扶贫工作中经常出现返贫现象。因此,我们在滇西边境山区实施精准文化扶贫时,必须从贫困文化消亡的滞后性导致“贫困潜伏、贫困回归”效应存在的角度开展“有深度、有广度、有效度”的精准文化扶贫措施。

一是实施“有深度的文化扶贫”。“有深度的文化扶贫”,是指对滇西边境山区实施文化扶贫时,既要注重山区贫困群体的物质贫困脱贫,又要重视该山区贫困群体文化贫困脱贫。如果只重视山区贫困群体的物质脱贫而忽略其文化贫困的脱贫,那么贫困文化消亡的滞后性,会导致滇西边境山区返贫和潜伏贫困现象出现。

二是实施“有广度的文化扶贫”。实施“有广度的文化扶贫”,是指识别确定滇西边境山区贫困对象、贫困区域时,既要考虑物质贫困区域的贫困群体,又要考虑物质富裕而文化贫困区域的贫困群体,对这些贫困群体进行物质帮扶和文化帮扶相结合,把“扶智”“扶财”“扶物”统一到“扶人”上来。

三是实施“有效度的文化扶贫”。实施“有效度的文化扶贫”,是指在滇西边境山区实施文化扶贫过程中,应该根据山区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山区中特殊贫困地区的特点,确定文化扶贫的侧重点,也就是说,要合理权衡物质扶贫与文化扶贫的侧重点,注重文化扶贫的有效性。当滇西边境山区的物质扶贫处于首要地位时,应该侧重于物质扶贫,当物质贫困实现脱贫后,就应该侧重于文化扶贫,防止山区出现返贫现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物质扶贫与文化扶贫不可以同步进行,只是侧重点存在差异而已[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