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规格要求

四、基本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文学、美术、广播电视艺术学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舞美设计、主持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策划、创作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科学的、理性的,同时又具备艺术性的分析方法;

(3)具有敏锐地观察生活和捕捉社会发展走向的能力,以及用广播电视手段和视听语言表达艺术创作思维的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在新闻及文艺宣传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与技术发展的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7)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以及策划、编导和制作栏目、节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