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绩评定

(六)成绩评定

将实验教学引入课程教学,大大提升了本门课程的实践性,所以在成绩评定方面,也需做相应的调整。在具体的评分权重上,将实践性内容的分值由原来的30%调整为70%,将期末考试的分值由原来的70%调整为30%。实验教学的评分方法是:只对“实验五”“实验七”及“实验九”这三个最能体现学生影视声音创作能力的实验进行成绩评定,这三个实验分别占课程总分数的20%、20%和30%。

参考文献

[1]段培永.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性教学模式探析[J].山东建筑大学学报,2012,27(4):440-450.

[2]林达悃.影视声音沉思录——林达悃文选[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