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同孕期的用药特点
(1)细胞增殖早期在受精后半个月以内,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做用。器官发生期为药物致畸的敏感期,此期为受精后的3周~3个月(高敏感期为妊娠21~35天)。此期如胚胎接触毒物,最易发生先天性畸形。药物对胎儿的致畸做用可表现为形态,也可表现为功能。
(2)胎儿形成期此期指妊娠3个月至足月,为胎儿发育的最后阶段,器官形成过程已大体完成,除中枢系统或生殖系统可因有害药物致畸外,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但根据致畸因素的做用强度及持续时间也可影响胎儿的生理功能和发育成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