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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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FM图形术语及识别

(1)胎心率基线:在无胎动和无子宫收缩影响时或宫缩间歇期记录的10min以上FHR的平均值。正常范围为110~160bpm(图1-3-1)。心动过速指FHR>160bpm,持续10min以上;心动过缓指FHR<110bpm,持续10min以上。

图1-3-1 胎心率基线

(2)基线变异:指FHR存在的振幅及频率的波动,是附加在胎心率基线上的细微变化,为胎儿中枢神经系统、交感、副交感神经及胎儿心脏传导系统协调运动的综合表现。

消失型:缺乏变异(变异幅度0~2bpm);微小变异:变异幅度≤5bpm;中等变异(正常变异):变异幅度6~25bpm;显著变异:变异幅度≥25bpm。变异消失提示胎儿储备能力的丧失(图1-3-2)。

(3)加速:指在胎动或宫缩刺激后胎心率基线暂时增加,孕32周及以后的胎心加速标准:胎心加速>15bpm,持续时间>15s,但不超过2min;孕32周以前的胎心加速标准:胎心加速>10bpm,持续时间>10s,但不超过2min。这是胎儿宫内良好的表现,原因可能是胎儿躯干局部或脐静脉暂时受压。散发的、短暂的胎心率加速是无害的。但脐血管持续受压则发展为减速。

(4)减速:指在上述情况刺激后出现的短暂性胎心率减慢,可分为4种:早期减速、变异减速、晚期减速及延长减速。

图1-3-2 胎心率基线变异

①早期减速(ED):特点是FHR曲线下降几乎与宫缩曲线上升同时开始,FHR曲线最低点与宫缩曲线高峰相一致,即波谷对波峰,下降幅度<50bpm,持续时间短,恢复快(图1-3-3),子宫收缩后迅速恢复正常。早期减速一般认为宫缩时胎头受压,脑血流量一时性减少的表现,不受孕妇体位或吸氧而改变。

②变异减速(VD):特点是胎心率减速与宫缩无固定关系。下降迅速且下降幅度大(>70bpm),持续时间长短不一,恢复也迅速(图1-3-4)。可分为V型、U型、W型或其他不规则波形,与宫缩显示各种暂时关系,或无恒定关系。变异减速一般认为系因子宫收缩时脐带受压兴奋迷走神经所致。

图1-3-3 早期减速

图1-3-4 变异减速

③晚期减速(LD):特点是子宫收缩开始后一段时间(多在高峰后)出现胎心率减慢,即波谷落后于波峰,时间差多在30~60s,下降幅度<50bpm,胎心率恢复水平所需时间较长(图1-3-5)。晚期减速一般认为是胎盘功能不良、胎儿缺氧的表现,它的出现提示应对胎儿的安危予以高度注意。

④延长减速(PD):指明显低于基线的胎心率下降,减速≥15bpm,从开始至恢复到基线持续时间≥2min,但<10min。

(5)宫缩:正常宫缩,观察30min,10min内有5次或者5次以下的宫缩。宫缩过频,观察30min,10min内有5次以上的宫缩。

(6)正弦波:长变异每分钟3~5周期,持续≥20 min(图1-3-7)。

图1-3-5 晚期减速

图1-3-6 延长减速

图1-3-7 正弦波

2.结果判读

(1)NST:当胎儿无酸中毒或神经系统发育不完善的情况下,胎动时会出现胎心率的短暂上升,预示着正常的自主神经功能。无反应最常见的情况是胎儿睡眠周期所致,但也可能与胎儿神经系统抑制(如酸中毒)有关。

①NST反应型:指20min内出现2次或以上的胎心加速。妊娠32周前,加速在基线水平上≥10/min、持续时间≥10 s;32周后加速在基线水平上≥15/min、持续时间≥15s(图1-3-8)。

②NST无反应型:指超过40 min无足够的胎心加速。对NST无反应型图形的处理应该根据监护图形的基线、变异、有无减速、是否存在宫缩及是否应用可能对监护图形产生影响的药物(如硫酸镁镇静药等),并结合孕周、胎动及临床情况等决定是否复查监护,或者采用OCT或超声等方法对胎儿宫内状态进行进一步评估(图1-3-9)。

图1-3-8 NST反应型

图1-3-9 NST无反应型

(2)OCT又称CST:CST的理论基础是在宫缩的应激下,子宫动脉血流减少,可促发胎儿一过性缺氧表现。对已处于亚缺氧状态的胎儿,在宫缩刺激下缺氧逐渐加重将诱导出现晚期减速等。宫缩刺激还可引起脐带受压,从而出现变异减速。

①CST图形结果判读:CST图形的判读主要基于是否出现晚期减速。

A.阴性:无晚期减速或明显的变异减速。

B.阳性:50%以上的宫缩后出现晚期减速(即使宫缩频率每10分钟<3次)。

C.可疑阳性:间断出现晚期减速或明显的变异减速。

D.可疑过度刺激:宫缩过频时(每10分钟>5次)或每次宫缩时间>90 s时出现胎心减速。

E.不满意CST:宫缩频率每10分钟<3次或出现无法解释的图形。

②产时EFM的评价方法——三级系统(ACOG分级)。

A.Ⅰ类:胎心率基线110~160/min;基线变异为中度变异;没有晚期减速及变异减速;存在或者缺乏早期减速、加速。提示观察时胎儿酸碱平衡正常,可常规监护,不须采取特殊措施(图1-3-10)。

图1-3-10 CSTⅠ类图形

B.Ⅱ类:除了第Ⅰ类和第Ⅲ类胎心监护的其他情况均划为第Ⅱ类。尚不能说明存在胎儿酸碱平衡紊乱,但是应该综合考虑临床情况、持续胎儿监护、采取其他评估方法来判定胎儿有无缺氧,可能需要宫内复苏来改善胎儿状况(图1-3-11)。

图1-3-11 CSTⅡ类图形

C.Ⅲ类:有两种情况。a.胎心率基线无变异且存在下面之一:复发性晚期减速;复发性变异减速;胎心过缓(胎心率基线<110/min)。b.正弦波型。Ⅲ类图形提示在观察时胎儿存在酸碱平衡失调即胎儿缺氧,应该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纠正胎儿缺氧,包括改变孕妇体位、给孕妇吸氧、停止缩宫素使用、抑制宫缩、纠正孕妇低血压等措施,如果这些措施均不奏效,应该紧急终止妊娠(图1-3-12)。

3.产时监护时间及频率 对于低危孕妇,推荐间断胎心听诊。对于高危孕妇,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听诊频率,或根据医疗机构情况及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进行持续EFM。产程中推荐胎心听诊频率及监护频率见表1-3-1。值得注意的是,当进行间断听诊时,应至少听诊60 s,并包括宫缩的前、中、后。如间断听诊发现异常,应立即行EFM。

图1-3-12 CSTⅢ类图形

表1-3-1 产时监护时间及频率

注:摘自《妇产科学》第9版

4.基于胎心监护标准图形三级分类临床处理

(1)胎心监护结果分级及意义见表1-3-2。

(2)临床处理,见图1-3-13。

(3)宫内复苏的措施见表1-3-3。

表1-3-2 产时电子监护三级评价系统及其意义

(续表)

注:摘自《妇产科学》第9版

图1-3-13 临床处理

表1-3-3 宫内复苏的措施

注:摘自《妇产科学》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