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操作步骤

五、操作步骤

判断病情,立即抢救,同时呼救,呼叫产科二、三线医师、高年资护士、麻醉科医师,重症监护科医师,如有必要,还需呼叫新生儿科、检验科、输血科等相关科室医师到场参与急救,启动医院多学科急救团队。

1.一般处理 观察孕产妇神志状态,持续语言交流,安慰孕产妇。

2.生命体征监护 持续心电监护,根据血氧饱和度情况调整给氧流量及给氧方式,必要时正压面罩给氧,如氧合仍差,尽早行气管插管。

3.建立静脉通道 建立2个以上大静脉通道,若有条件,可以行中心静脉穿刺,监测中心静脉压。若血压降低,尽早液体复苏,避免过量液体复苏。液体复苏遵守先晶后胶原则,可用生理盐水、林格液等,避免用葡萄糖注射液。

4.出入量监测 留置尿管,记尿量;采用接血盘、接血垫或敷料的称量以准确计量阴道出血或术中出血情况。

5.采血检验 血常规、凝血、血气分析、电解质、生化、交叉合血等。

6.心肺复苏 当孕产妇出现羊水栓塞相关的心搏骤停时,应即刻进行基础生命支持(BCLS)和高级生命支持(ACLS)等高质量心肺复苏。心搏骤停复苏初期不需要羊水栓塞明确的诊断,首先应当予以最及时、高质量的心肺复苏,按压深度、部位及频率与普通成人相同(见第四章第十二节)。未分娩孕妇应左侧卧位,或由助手推动子宫左旋防止负重子宫压迫下腔静脉。此时强调不可因抽血化验等检查延误心肺复苏。

7.激素的使用 尽管目前糖皮质激素用于羊水栓塞治疗存在争议。基于临床实践的经验,尽早使用糖皮质激素或有裨益,仍可作为有益的尝试,如氢化可的松100~200mg+5%~10%葡萄糖注射液50~100ml快速静脉滴注;再用300~80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静脉滴注维持,每日量可达500~1000mg;或地塞米松20mg +2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推注,再加20mg于5%~10%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维持。

8.升压药的使用 维持平均动脉压≥65mm Hg,尤其是出血量与血压下降不相符,去甲肾上腺素0.01~0.1μg/(kg·min),根据血压调整。

9.纠正心衰 在心搏骤停后维持血压可使用正性肌力药物。

多巴酚丁胺2.5~10μg/(kg·min)(更大剂量可能引起心动过速而影响右心室的充盈时间);米力农(磷酸二酯酶抑制药)0.25~0.75μg/(kg·min)(注意低血压)。

10.解除肺动脉高压 西地那非、前列环素、一氧化氮;也可给予盐酸罂粟碱、阿托品、氨茶碱、酚妥拉明等药物。

11.处理产后出血

(1)促宫缩药物:缩宫素、米索前列醇、卡前列甲酸酯、麦角新碱、卡前列氨丁三醇。

(2)阴道分娩:注意检查宫颈及阴道有无裂伤。若有,及时修补缝合(参见会阴裂伤修补)。

(3)剖宫产:子宫压迫缝合,盆腔血管结扎,甚至切除子宫等手术。

(4)宫腔填塞或球囊压迫。

12.纠正凝血功能障碍 一旦发现凝血功能异常,早期就按大量输血方案(MTP)进行输血治疗,不必等凝血功能结果。

(1)浓缩红细胞∶新鲜冰冻血浆∶血小板按1∶1∶1的比例输注。

(2)根据凝血功能结果继续输血,维持血小板>50×109/L,正常或接近正常的APTT和INR。

(3)必要时输注纤维蛋白原、冷沉淀。

(4)抗纤溶药:目前认为,基于临床实践,氨甲环酸、氨基己酸的输注可能有好处,故在可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使用。

氨甲环酸0.5~1.0g或氨基己酸4~6g+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静脉滴注。

13.产科处理 若羊水栓塞发生在胎儿娩出前,抢救的同时应及时终止妊娠,阴道助产或短时间内剖宫产终止妊娠。尤其当孕妇发生心搏骤停时,如果胎儿已达到23周时,紧急剖宫产的准备与心肺复苏同时启动,如果心肺复苏4 min后仍无自主心跳,建议紧急剖宫产术,娩出活胎。

14.心肺复苏后的处理

(1)维持血流动力学的稳定:继续用晶体液、升压药、正性肌力药物维持平均动脉压≥65mm Hg。

(2)发热处理:发热会导致脑部缺血-再灌注的损伤,需要积极处理。视体温的高低,可以温水擦浴,退热药物,冰帽降温等处理。

(3)血氧饱和度:避免低氧或高氧,避免吸入纯氧,维持氧饱和度94%~98%。

(4)血糖:维持血糖7.8~10.0mmol/L,必要时输注胰岛素降低血糖。

(5)亚低温治疗:如果有条件,可以推荐36℃亚低温治疗。低于36℃对凝血功能有影响,会加重产后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