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与盛宣怀之利益联盟
刘鹗于五月中旬面见张之洞,此后一直停于武昌“候进止”,实际上被冷处理。时逾半月,不见后续,刘鹗终于等不及,主动向张幕成员探询内意。姚锡光日记五月二十九日(7月9日)条记:
刘云抟太守来,将询制府定夺铁路意旨于钱念劬。于时念劬太守适来,因言制府之意,将以盛杏荪观察督办铁路,以军务(机)处奉旨交下承办铁路,刘、吕、方、许分段认办,不日即以出奏矣。盖以刘、吕、方、许四人认办,不过有此名目,实则专任盛杏荪也。盛杏荪之认办湖北铁厂,本意在铁路,今果入其掌握。伊已专招商轮船、电线之利,今复将铁路之利攘而有之,甚矣其善据权利,而中国亦舍是人无此气魄也。(42)
如注意到盛宣怀个人事业的发展阶段,光绪二十二年(1896)是一分界,当年原为湖北官办企业的汉阳铁厂被转让于盛,改为官督商办,同年盛受到光绪帝召见,获授“四品京堂”并铁路总公司督办职。如论者所见,“这两个新的工业职责是紧密相关的”(43)。关于盛宣怀承办汉阳铁厂,是否出于张之洞强迫,一直存在争议。查盛宣怀是年沿江视察招商各分局,三月中旬抵汉口,其致王文韶电即表露接手铁厂的兴趣:“今日到汉,香帅约观铁政,上方锐意求矿,鄂厂已糜五百万,但可设法补救,宣系创始得矿之人,颇愿为之区画。”同电针对直、鄂会办芦汉路,也提出办法:“此路不可缓,宜筹直捷痛快办法,权自我操,利不外溢,循序而进,克期成功。”(44)盛宣怀对汉阳铁厂的兴趣由来已久(45),但能够与张之洞真正实现合作,实以开办芦汉铁路为契机。张之洞素知盛宣怀“为人极巧滑”,对其人并非情有独钟,他做出这样的选择,仍然是出于现实考虑,看重的主要是后者的实力。盛、张之间可以说做了一个交易,张将亏损严重、不堪其累的铁厂脱手,作为代偿的,则是同时交盛“招商承办”芦汉路的主权。(46)前引姚锡光日记所谓“盛杏荪认办湖北铁厂,本意在铁路”,可作旁证。对于盛宣怀与“诸商”两端,张之洞已有明显的抑扬倾向,盛固然“巧滑”,刘鹗简直就是“荒唐”,等于排除了由“华商”承办铁路的可能性。
盛宣怀为操权起见,特别注意到“借洋债与招洋股,大不相同”。(47)此意为张之洞所认同,并有类似表述:“或谓铁路未成之先,华商断无数千万之巨股,惟有暂借洋债造路,陆续招股、分还洋债之一策,集事较易,流弊较少。盖洋债与洋股迥不相同,路归洋股,则路权倒持于彼,款归借债,则路权仍属于我。咄嗟立办,可以刻期成功,故曰集事易;路款划分,可以事权不移,故曰流弊少。”(48)盛、张两说较前述刘鹗意见,几乎如出一辙。唯不同的是,盛宣怀附有但书,强调“须奏明芦汉铁路招商局准其借用洋款,以路作保,悉由商局承办,分年招股还本,路利还息”(49)。也就是说,借款造路须由一官方的、统一的“商局”承办,这也是盛氏“权自我操”的真正凭借所在,在这一权力架构中,如刘鹗一类的华商个体是没有位置的。刘鹗遭到排斥,重点不在华、洋股债的轻重,而在官、商权利的博弈,这背后还牵扯到官、官之间的利益交换。早在三月二十六日(5月8日),张之洞致电王文韶,在对“四商”不屑一顾的同时,却对盛宣怀推崇备至:
昨招盛道来鄂商办铁厂,连日与议芦汉铁路事,极为透澈。环顾四方,官不通商情,商不顾大局,或知洋务而不明中国政体,或易为洋人所欺,或任事锐而鲜阅历,或敢为欺谩但图包揽而不能践言,皆不足任此事。该道无此六病,若令随同,我两人总理此局,承上注下,可联南北,可联中外,可联官商。
同电内拟议奏复办路之办法,正式将底牌翻出:
先举商务总办,设立芦汉铁路招商总局,由商筹借洋债,先行举办,奏明即以芦汉铁路作保,分作二三十年归还。路成,招到华股,分还洋债,收到车费,抵付洋息厘。订官督商办章程,虽借资洋款,雇用洋匠,权利仍在中国,不致喧宾夺主,否则终属空谈,坐延岁月,必不能刻期而成。(50)
即以私交论,王文韶与盛宣怀关系,较张之洞更近一层,(51)对此事自无异议之理。如此,刘鹗南下,实际面对的是一盘已定议之局,无论其主张曲直如何,结局早就注定。张之洞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向朝廷复奏“四商”案并正式推出盛宣怀,刘鹗则被撇在一边,几乎无所事事,曾向督署递禀文言铁路事,也无任何下文。(52)据姚锡光六月初七日(7月17日)记:
作函与刘云抟太守,告伊制府准伊假归。盖云抟以经营铁路事来鄂,暂时不能有成议,因请假暂归去,制府已允行。余故作函告之。(53)
刘鹗见事不可为,失望告辞,张之洞亦无丝毫挽留意。六月十一日,姚锡光等好友在汉口设宴践行,当晚刘鹗即附轮前往镇江,无奈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