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论:“南拳北革”之间的“老新党”

七、余论:“南拳北革”之间的“老新党”

甲午战后清廷鼓励“商办”铁路的热潮中,刘鹗应声而起,继而悄然出局。在当时对铁路感兴趣的华商既乏资本,又无势力,欲有所作为,似只有借用外资一途。“四商”因缘际会出现在历史前台,各自面目却相当可疑,当时官家指其“均系洋股影射”,无一可靠,后世论者也强调“四商”争竞绝非商情踊跃之表征,只是一小撮人利欲熏心,自投洋商彀中。今据姚锡光日记为一手资料,可清楚地知道刘鹗谋办芦汉路时,确有向洋行借债之举,但较“许、方、吕三人皆有洋东在其身后”的情形,则又有不同。在观念上,刘鹗认定“洋债可借,洋股不可招”,对维护利权已有相当的自觉;(79)但在具体操作时缺乏凭借,只能一面向洋行虚应将有“承办芦汉铁路明文”,一面向政府夸口已获“上海履祥洋行所保一千万华股”。作为刘鹗攻关的主要对象,张之洞对“商股”本无信任和信心可言,加之与盛宣怀在铁厂、铁路交易上结成利益联盟,最终由“官督商办”名义将“四商”统统划入另册,并非偶然。(80)而前述刘鹗做出类似现代“皮包公司”的投机行为,更让官家落实了“敢为欺谩”的印象,被视为“贪狡妄人”,部分也属咎由自取。不可否认,刘鹗等人兜揽路矿,在“兴利养民”的愿望下,或有“为了他自己的剥削收入”而打的个人算盘,(81)但须指出的是,甲午后清廷所谓鼓励“商办”,口惠而实不至,“既无护商之诚,又乏重商之政”,无怪有论者在举张之洞为例证后感慨:“作为一名公认的‘开明’总督,尚以如此粗暴态度对待‘商办’,则其他官员的面目可想而知。”(82)刘鹗的境遇,如具体而微的缩影,折射了国家举办新政之际官、商不复同心的现实,也透露出华商个体格于形势、举步维艰的无奈。刘鹗一生醉心于开矿筑路,第一次尝试即告完败,似乎不能为“搅乱了甲午战后稍有好转的经济形势”的罪名负责,但却清晰而残酷地预示了他悲剧性人生的结局。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清廷发下上谕:“直隶津海关道盛宣怀着开缺,以四品京堂候补,督办铁路总公司事务。”(83)不到一个月,再颁谕旨,银行一事准盛宣怀“招集股本,合力兴办”(84)。以此为起点,盛氏不断扩张事业、晋升官阶,走上飞黄腾达之路。办芦汉路未果后,刘鹗在发展实业的路上屡仆屡起,“世俗交谪,称为‘汉奸’”(85),乃至庚子年(1900)以“私售仓粟”获罪,充军新疆,1909年死于流寓。仅仅两年后,盛宣怀在邮传部尚书任上,到达仕途顶点,而由他一手主导的铁路国有政策激起官、商间的空前对立,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最终引向革命,导致清政府的覆亡。

刘鹗已经无缘见证这一切。成书于1905年的《老残游记》里,他把清政府比作“一只帆船在那洪波巨浪之中,好不危险”,但认为“驾驶的人并未曾错,只因两个缘故,所以把这船就弄的狼狈不堪了”——“一则他们是走太平洋的,只会过太平日子”;“二则他们未曾预备方针……,所以他们就没了依傍”,只要“送他一个罗盘,他有了方向,便会走了”。(86)可见刘鹗仍对保存清政府之实体留有信心,期待其实现“自改革”,所赠予的“罗盘”,就是兴办实业,筑路开矿,以富国养民。刘鹗曾自我剖白道:

晋铁开则民得养,而国可富也。国无素蓄,不如任欧人开之,我严定其制,令三十年而全矿路归我。如是,则彼之利在一时,而我之利在百世矣。(87)

而此“扶衰振敝”之药方,在后人眼中却无异“饮鸩止渴”——“符合当时统治者的主张,在本质上是卖国的办法”(88)。论者多注意刘鹗作为“太谷学派”第三代传人的特殊身份,他不仅有理论继承,且见之于行事,不恤己身从事赈济、治河、开矿、修路,正与“圣功之纲,不外教、养两途”相合;特别关怀下层百姓,“以养天下为己任”,亦足见社会危机对中下层儒家知识分子的刺激。(89)在同时代乡贤中,刘鹗最推崇马建忠(1845—1900),欣赏其“负治事之才,通达中西学术”,并为此类“能言而又能行”之人辩护,认为世俗非议不过“少见多怪,无足异者”。(90)这番言语中间实有自我认知的投射。不过,以在野之民奋然而起,挽救世局之衰,在当时显然并不现实。姚锡光日记中记有两人泛论世局的一场对话,姚谓“当督抚,非将李相之聪明、香帅之规模、右帅之坚实合为一人,而上有秦皇、汉武、元世祖之君,不能宏济艰难”,刘鹗深以此说为然。(91)但刘鹗自视可以“兴利养民”的种种努力,却为督抚所鄙、国家所弃,那种足以托付、“宏济艰难”的上位者,也终于没有出现,清朝还是无可挽回地覆亡了。

刘鹗的现实道路没有走通,但却预言性地在文学创作中暗示了改造历史的其他力量。他借老残之口发挥的一大通“北拳南革都是阿修罗部下的妖魔鬼怪”之类的宏论被指为“反动”,身后引起过无数麻烦。验诸评价历史人物的政治光谱,刘鹗被认为出身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家庭”,一度被视作“小资产阶级”,后来定位则变为“既反对各种形式的革命,又不属于坚决的保皇党,基本上是一个改良主义者”。(92)刘氏的家族后人略带辩护地总结说:“综计先君一生事业,无不识远虑深,创于人所未知未见时,卒以此致人攻讦。今者代异时迁,先君昔所受人诟病者,悉成利国要图,群知而竟立矣。”(93)

《老残游记》的文学价值被发现的五四时期,距刘鹗相对较近,但已明显经历世代更替,钱玄同(1887—1939)径直批评刘鹗究竟是“老新党头脑不清楚”,而同时代的胡适指出:

就是那最荒谬的部分,也可以参见一个老新党的头脑,也未尝没有史料的价值。我们研究思想史的人,一面要知道古人的思想高明到什么地方,一面也不可不知道古人的思想昏谬到什么地步。(94)

在老残眼中,“北拳”守旧,“南革”趋新,而性质皆属于“破坏”;后人赋予“老新党”之谓,意涵指向折中,近似更后的“改良主义者”。胡适出此语,意在抛开一时政治褒贬,取历史眼光看待《老残游记》的思想,别具视野,颇富提示性。(95)这一文艺批评或者说思想研究史的方法论,同样适合于考量《老残游记》的作者。将刘鹗放在具体历史脉络中来观察,他本人的言论与行动作为一种“史料”,可以透露时代信息,而经由背景的烘托,他所处的历史位置的价值与局限也同样可以突显。本文就是这样一种尝试,希望新、旧史料配合利用,考订某一微小的(仅就体量而言,不包括价值层面)历史事件的多个面向,在此基础上贴近去理解历史当事人所遭逢的时代和问题,以及他所可能给出的答案。


(1) 胡适:《〈老残游记〉序》,收入刘德隆、朱禧、刘德平编《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第371页。

(2) 胡适:《〈老残游记〉序》,《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369页。

(3) 罗振玉:《刘铁云传》,转引自胡适《〈老残游记〉序》,《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369页。

(4) 另一问题是刘鹗在《老残游记》中,“对‘北拳南革’极尽污蔑、谩骂之能事,因而被指为‘反动’。‘汉奸’和‘反动’遂成为刘鹗被集中批判的两大问题”。参看严薇青:《〈老残游记〉的作者刘鹗》,《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312—314页。

(5) 蒋逸雪:《刘鹗年谱》,齐鲁书社,1980,第27页。

(6) 刘蕙荪:《铁云先生年谱长编》引言,齐鲁书社,1982,第9页。

(7) 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1863—1911)》,中华书局,1963,第205页。

(8) 宓汝成:《帝国主义与中国铁路(1847—1949)》,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第70页。

(9) 刘蕙荪:《铁云先生年谱长编》,第36页。刘大绅:《关于〈老残游记〉》,《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402页。刘德枢:《刘鹗倡修津镇铁路始末》,《文史杂志》2005年第1期。

(10) 刘德隆、朱禧、刘德平:《刘鹗小传》,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第18—19页。

(11) 张海荣:《津镇铁路与芦汉铁路之争——甲午战后中国政治的个案研究》,硕士论文,北京大学历史系,2008,第25页。

(12)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外二种)》,中华书局,2010。

(13) 关于姚锡光生平大要,可参考舒习龙:《姚锡光述论》,《史林》2006年第5期。

(14) 姚氏日记谓:“云抟,吾乡刘子恕给谏之子,味秋之弟。味秋,余甲子岁同案入学。”(《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21页)刘鹗父刘成忠,字子恕,咸丰壬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历官御史、授河南归德府知府调补开封府。(《续丹徒县志·刘成忠》,《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319页)“味秋”,刘鹗兄刘渭清。

(15)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前言,第8页。

(16) 刘大绅:《关于〈老残游记〉》,《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405页。

(17) 罗振玉:《刘铁云传》,转引自胡适《〈老残游记〉序》,《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368页。

(18) 近人披露翁同龢一字据云:“刘鹗者,镇江同乡,屡次在督办处递说贴,携银五万,至京打点,营干办铁路,昨竟敢托人以字画数件余。记之以为邪蒿之据。乙未五月廿一,灯下。”参见孔祥吉:《刘鹗史料之新发现》,《晚清佚闻丛考——以戊戌维新为中心》,巴蜀书社,1998,第180页。按“乙未”,即光绪二十一年(1895)。翁同龢,江苏常熟人,时身兼户部尚书、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督办军务处大臣等要职。刘鹗以同乡身份奔竞其门下,并企图用翁氏喜好的字画行贿,而遭逐斥。

(19) 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1863—1911)》,第225页。

(20) 参看张海荣:《津镇铁路与芦汉铁路之争》,第30页。

(21) 《王制台来电》,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丑刻到,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9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第6975页。

(22) 《直督王夔帅来电》,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六日,《愚斋存稿》卷二十四,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13辑,文海出版社,1975年影印本,总第623页。

(23) 刘德隆、朱禧、刘德平:《刘鹗小传》,第19页。

(24)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29页。

(25) 《刘鹗诗词联语》,刘德隆整理:《刘鹗集》上册,吉林文史出版社,2007,第562页。

(26) 蒋逸雪:《刘鹗年谱》,第27页。

(27) 《致天津王制台》,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未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6973—6974页。

(28) 由张之洞所拟会衔致督办军务处电,就特别强调“由鄂而津,以便面询”的程序,要求“公同考察所招商股各一千万两,是否皆属华股?有无洋商在内?如何承认分办?查明确实,再行通筹办法复奏,候旨定夺”,亦不愿独担责任。参看《致天津王制台》,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申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6974—6975页。

(29) 《芦汉铁路商办难成另筹办法折》,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185页。

(30) 李细珠:《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第210页。

(31) 《致苏州赵抚台、邓藩台、吴臬台、陆祭酒》,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未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6859页。

(32) 《苏沪铁路筹议官商合办折》,光绪二十二年正月初二日,《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126页。

(33) 《寄直督王夔帅》,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七日,《愚斋存稿》卷八十九,补遗六十六,总第1851页。

(34)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21—122页。

(35) 《致上海江海关黄道台》,光绪二十二年五月十七日午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018页。

(36) 《黄道来电》,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二十日巳刻到,《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018—7019页。“黄道”,黄祖络,1894—1896年任苏松太道。

(37) 《致上海盛道台》,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巳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024页。

(38) 《寄直督王夔帅》,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七日,《愚斋存稿》卷八十九,补遗六十六,总第1851页。

(39)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23页。

(40) 《致天津王制台》,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未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6973页。

(41) 《致天津王制台》,光绪二十二年五月初九日申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014页。

(42)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31页。“钱念劬”,钱恂(1854—1927),1895年入张幕,历充江南自强军提调、湖广督署洋务文案及自强学堂、武备学堂、洋务、枪炮各局提调。

(43) [美]费维恺:《中国早期工业化——盛宣怀(1844—1916)和官督商办企业》,虞和平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第86页。

(44) 《寄直督王夔帅》,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五日,《愚斋存稿》卷二十四,总第623页。

(45) 汉阳铁厂兴办之初,盛宣怀已有揽办意愿,不仅介入大冶勘矿等事,而且主动拟议“借官本招商股”“奏派督办煤铁大员”诸办法,因张之洞怀有戒心,以“(盛道)所拟办法与鄙见不同,商股恐不可恃,且多胶葛,与现在情形亦不合”而告罢。参见《致海署》《致京李中堂》,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张之洞全集》第7册,第5453—5454页。此后盛宣怀又于汉阳铁厂安插侄子盛春颐,掌握湖北铁政内情。至光绪十八年(1892),因铁厂经营出现严重问题,张之洞转而打算“招商承领,官督商办”,而钟意人选亦即盛宣怀。他向当时尚在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任上的李鸿章表示:“窃思方今有才思、有魄力、深通西法商务者,惟津海关盛道为最。前三年,初议建设铁厂时,盛道曾条上一禀,有慨然自任之意。近日来电,亦仍持官督商办之说。若盛道能招集商股,只须集资数十万,酌缴鄂省挪垫官本,以为归还鄂省暂挪枪炮厂等项之用,即可付之承领。……盛道若能照所拟各节招商督办,俟定议时,当会同台端具奏。商局、电局,事皆关涉各省,由省道一手遥领督办,日起有功。是铁厂一事,在津遥领,自无不可。奏准后,当属盛道酌派亲信可靠一二人来鄂,酌拟商局章程,会同蔡道(锡勇)办理。至盛道承办以后,若晚在此,厂事当一切皆与公会奏商办,经始之事,不敢稍涉推诿,以致初基不固。即晚去鄂后,亦如招商、电报诸局例,统归尊处主持,断不虑其停废矣。”盛宣怀对“官督商办”之法态度积极,并强调“用人、理财,责成公司,照轮船、电报两局之例”,“大宪只持护其大纲,不苛绳其细务,庶可事简而责专,商人或能乐为其难”。唯李鸿章当时对汉阳铁厂全不看好,担心“成本太重,销路受挤,股份难集”,托辞拒绝。参见《张之洞致李鸿章函》《盛宣怀致张之洞函》《李鸿章致张之洞函》,光绪十八年十月十五日、二十五日,十一月初四日,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汉冶萍公司(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集之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第30—31、40—41、42—43页。

(46) 关于此事件前后脉络以及双方心理的变化,在张之洞写给李鸿藻(1820—1987)的私函中交代得十分清楚,兹录于下:“因前两年盛道宣怀曾有愿承办铁厂之议,当即与商,令其来鄂一看,以便议办。渠因年来言者指摘太多,东抚覆奏不佳,意甚自危。故决计舍去津海关,别图他项事业,遂亦欣然愿办。现正来鄂,周览汉阳铁厂、大冶铁山、马鞍煤井诸处,俟看毕再作商量。盖详核铁厂全局,因煤贵炉少,工本太巨,若非广筹资本,添设炉座,多开煤井,必致成本不敷。此事本为炼钢利用,塞漏卮以图自强,原非为牟利起见,无如户部成见已定,不肯发款,诿以招商。而盛道此来与之细谈,渠亦并无如许巨款,大意谓铁路若归鄂办,则铁有销路,炼铁之本,可于铁路经费内挹注。正筹议间,适闻有芦汉铁路交王夔帅及敝处督率商办之旨[廷寄尚未奉到,此夔帅电信]。渠甚踊跃,谓亦愿招商承办。窃思从前许、韦诸商,断不能独肩此巨款重任[此路总须数千万]。此外,刘鹗[此人甚荒唐]诸人,则恐多是洋商影射,终恐难成,将来考核确实,恐真正华商之款,必不能多,许力所不能及者,则拟即令盛招商成之。盛若令办铁路,则铁厂自必归其承接,如此则铁厂全盘俱活,晚亦从此脱此巨累矣。盛为人极巧滑,去冬因渠事方急,其愿承铁厂之意甚坚,近因风波已平,语意有多推宕,幸现有铁路之说以歆动之,不然铁厂仍不肯接也[渠已向所亲言之]。盛之为人,海内皆知之,我公知之,晚亦深知之,特以铁厂一事,户部必不发款,至于今日,罗掘已穷,再无生机,故不得已而与盛议之,非此则无从得解脱之法,种种苦衷,谅蒙垂鉴。且铁厂如归盛接办,则厂中将来诸事,大农俱可不挑剔,此当早在明察之中矣。”《致李兰荪宫保》,光绪二十二年一月,《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238—10239页。按此函系月似误,应作于本年三月末以后。“大农”,当指户部尚书翁同龢。

(47) 《寄王夔帅》,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愚斋存稿》卷二十四,总第626页。

(48) 《芦汉铁路商办难成另筹办法折》,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186页。关于借债造路与路权关系问题,张之洞有一个从“洋商垫款包办”到中国借债自办的认识过程。参看马陵合:《晚清外债史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第166—170页。

(49) 《寄王夔帅》,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愚斋存稿》卷二十四,总第626页。

(50) 以上两段均见《致天津王制台》,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未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6973—6974页。

(51) 盛、王既系世交,又有师生之谊。盛父盛康,道光甲辰进士,官至武昌盐法道,多经营典当钱庄,受同官好友之托,存银生息,其中财务关系最深厚者即为王文韶。盛宣怀师事王氏,恃为朝廷内援。并见王尔敏《盛宣怀与中国实业利权之维护》,《近代经世小儒》,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第267页;张海荣《津镇铁路与芦汉铁路之争》,第32—33页,注释5。

(52)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25页。

(53)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35页。

(54) 《致上海盛道台》,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寅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059页。

(55) 以上两段见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39—140页。

(56) 《寄王夔帅恽菘翁》,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愚斋存稿》卷八十九,补遗六十六,总第1864页。

(57)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40页。

(58) 《致天津王制台》,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初七日未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066页。

(59) 《寄鄂督张香帅》,光绪二十二年六月十七日,《愚斋存稿》卷八十九,补遗六十六,总第1861页。

(60) 《寄张香帅》,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日,《愚斋存稿》卷八十九,补遗六十六,总第1862页。

(61) 《致上海盛道台》,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寅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058页。

(62) 夏东元:《盛宣怀传(修订本)》,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第207页。

(63)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40页。

(64)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40页。

(65) 《致上海盛道台》,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寅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059页。后来正式复奏芦汉路事,也对此做出规定:“至总理之员,虽经派定,但此事本以招商为主,所有许应锵、刘鹗等果能招集确实华股,无论或数万或数十万,均准附入该公司,并准令集款较巨者得照商务通章随同管事,以收广益而示公溥。”参看《芦汉铁路商办难成另筹办法折》,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188页。

(66)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39—140页。

(67)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42页。按同时应召而来者尚不止刘鹗一人,日记七月初二日(8月10日)条亦见“方君某来拜,盖以请办铁路来鄂者”。同上书,第142页。“方君”,应即“四商”之一“方培垚”(化名,实际即总理衙门章京方孝杰)。

(68)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48页。

(69)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52—153页。

(70) 《致上海盛道台》,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未刻发,《张之洞全集》第9册,第7073页。

(71) 翁同龢时掌户部,在办路问题上态度明确:“若靠四人,一百年办不成,派一督办,立公司,借洋债,自是正办。”这一表态无疑为对盛宣怀的声援,为后者所感激,推赞曰“此老胸中了亮一至于此”。参看夏东元编著:《盛宣怀年谱长编》下册,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第524页。

(72) 《致卞德铭(一)》,《刘鹗集》上册,第756页。

(73)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54页。

(74)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56页。

(75) 《芦汉铁路商办难成另筹办法折》,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183—1188页。

(76)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56页。

(77) 王凡、汪叔子整理:《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57页。

(78) 《刘鹗诗词联语》,《刘鹗集》上册,第562页。

(79) 在最惹非议的利用外资问题上,刘鹗辩解说:“借外款是为了开发矿山,并非出卖。筑铁路和开租界不同:租界租给外国人,主权也落于外国人之手;开发矿山,只是借钱,主权仍在中国人手里。”参看严薇青:《〈老残游记〉的作者刘鹗》,《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313页。

(80) 刘鹗留鄂之际,张之洞致李鸿藻一函将其在盛宣怀与“认办铁路之商人”之间的取舍关系表达得十分清楚:“铁厂因经费无出,遵旨交津海关盛道招商承办,良非得已。该厂炼钢造轨,足媲西制。将来铁路、铁厂必须联为一气,我用我轨,方能自保利权,且协政体。认办铁路之商人,昨已陆续来鄂,面加询考,惟其中皆系洋股影射,殊觉令人索然,此事实难措手耳。”参见《致李兰荪宫保》,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十四日,《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239—10240页。

(81) 严薇青:《刘鹗和太谷学派》,《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641页。

(82) 张海荣:《津镇铁路与芦汉铁路之争》,第36页。

(83) 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1863—1911)》,第261页。

(8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2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第258页。

(85)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第298页。

(86) 刘鹗:《老残游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第7页。

(87) 罗振玉旁观者清,“答书曰:‘君请开晋铁,所以谋国者则是矣,而自谋则疏。万一幸成,而萋菲日集,利在国,害在君也。’君之不审。于是事成而君‘汉奸’之名大噪于世”。见罗振玉:《刘铁云传》,转引自胡适《〈老残游记〉序》,《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368页。

(88) 阿英:《关于〈老残游记〉——〈晚清小说史〉改稿的一节》,《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365页。

(89) 太谷学派,又名泰州学派,是清代道、咸年间一个以儒家教义为主的民间秘密教门,主张“富而后教”,以“养民”为本。参看严薇青:《刘鹗与太谷学派》,《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631—642页。王汎森特别举刘鹗为例,说明文化精英以外,中下层士人与民众在大量接触西学后,如何以“组织的形式、宗教的手法”运用传统资源应对时变。参其《道咸年间民间性儒家学派——关于太谷学派的研究》,收入《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第69页。

(90) 《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22页。马建忠与刘鹗相交终身,被后者视为排在前两位的“生平知己”之一。见《抱残守缺斋·辛丑日记》,《刘鹗集》上册,第686页。

(91) 《姚锡光江鄂日记》,第123页。按“李相”,李鸿章;“香帅”,张之洞;“右帅”,陈宝箴,时为湖南巡抚。

(92) 刘泽厚:《刘鹗与〈老残游记〉》,《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35页。

(93) 刘大绅:《关于〈老残游记〉》,《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405页。

(94) 胡适:《〈老残游记〉序》,《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379页。

(95) 无独有偶,郁达夫尽管视刘鹗作品所代表的思想为“二三十年前的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但同样强调“非要设身处地的把作者当时所处的时代环境仔细想一想不可”,“我们若以他的以目下的眼光看来,是完全立于反革命的地位的议论,来断定他的作品的毫无价值、毫无时代性,却是过于苛刻的批评,这一层应该为作者原谅的”。参见郁达夫:《读〈老残游记〉》(1927),收入吴秀明编《郁达夫全集》第十卷,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第374—3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