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日前奕劻之于“剿”“抚”的态度——兼与荣禄比较

一、五月二十日前奕劻之于“剿”“抚”的态度——兼与荣禄比较

孔文第三节“庚子七月‘召见单’部分内容分析”,无疑为论证主体部分,而通篇讨论的几乎都是六月前的情况,似有名实错位之嫌。光绪二十六年(1900)四五月间,确为清廷对义和团政策由剿抚不定转变为全面招抚的关键阶段,对此历史关节的重要性中外学界均有高度共识,并产出过大量成果,此处不赘举,即如奕劻与义和团关系这样的专题,亦不乏有分量的研究论文(1),惜孔先生立说时基本对此取无视态度。本节中,孔先生对“以前史学界都把奕劻当作反对义和团的人物”的见解进行了彻底否定,通过论证“慈禧对奕劻的宠信,远在一般王公大臣之上”,推论奕劻主张“用团”,又由五月二十一日(6月17日)上谕令奕劻与徐桐(1820—1900)、崇绮(1929—1900)、载漪(1856—1922)“会商”军务,断言其“完全是一个营垒的”。(第30页)然而笔者认为,在忽视清廷上层权势转移及奕劻本人政治态度变化的前提下,得出上述结论似嫌草率。

光绪二十六年初,列强在镇压义和团问题上持续向清政府施压,首当其冲者即为总理衙门。作为与各国长期办理交涉的领班大臣,奕劻对形势严峻性有所认知,在正月二十日(2月19日)、四月二十三日(5月21日)数度领衔会奏,请应各国要求,“解散胁从,并严拿为首之人,从重惩办”“设法保护使馆教堂,弹压地面,并访拿匪徒传授拳会暨匿名揭帖之人,获案究办,以免别生衅端”。(2)对于戊戌后总署人事构成,有研究者评论:“一般的顽固守旧大臣既不愿抛头露面和列强打交道,也不具备和列强进行交涉的基本素质。这就不得不迫使慈禧把部分洋务官僚和通晓外情的满汉职员安排到总理衙门,借以平息舆论和提高政府对外交涉的能力。”(3)若以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日为界,此前总署王大臣共十人,分别为:庆亲王奕劻、户部尚书王文韶、礼部尚书廖寿恒、兵部尚书徐用仪、刑部尚书崇礼、刑部尚书赵舒翘、左都御史吴廷芬、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太常寺卿袁昶、内阁学士联元。(4)尽管已有政治态度相对偏保守的赵舒翘入值,但熟悉外情的大臣仍占多数。

当各国公使施压之时,清朝内部对义和团态度也在分化。本节披露“耿来金先生由近代史所藏邸钞中辑录的庚子五月召见名单”,由召见次数统计,即“是月慈禧共召见奕劻七次,载漪六次,而且其中有五次是庆王、端王同日被召见”,得出结论:“慈禧招抚义和团以对付八国联军的政策,应是同奕劻与载漪两人反复商议之后而确定的。”(第30页)笔者认为,此召见名单不足以完成上述论证,原因有二:(1)召见名单并非完整。此单由耿先生辑录自邸钞,是否逐日必抄,有无遗漏,尚不可知;仅从纸面看,五月初二至二十六日总计二十五日内,仅八天有召见记录,也令人怀疑记录是否完整。有两个明显的反证:其一,《王文韶日记》五月初三、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日均有“入对”记录,(5)而召见名单内除十二日有“召见军机”字样,其余日期均空缺;其二,五月二十至二十三日连续四次御前会议,召见人数众多,召见名单仅二十、二十一日有部分反映,此又做何解?(2)召见次数与召见性质无必然逻辑关系。奕劻、载漪同日被召见记录中,另有“军机”“荣中堂”字样,且无法确认他们是否被同时召见。(6)庆、端同日出现于召见名单不能与二人政治立场一致画上等号,同理,也不能因荣禄(1836—1903)在此召见名单中较少出现,遽判他在政治上遭到了“冷落”。

孔先生说:“庚子五月召见名单中所记‘军机’,似乎不包括军机首辅荣禄,否则五月十二日不会既写‘召见军机’,又写‘荣中堂’,此应与荣禄请假有关。”(第31页)按清朝制度,除照例每日召见军机处大臣外,还会有不定员的、指名的单独召见,荣禄在同一日被召见两次,并非不可能。(7)至于请假情况,查荣禄于庚子三月称病请假二十日,后复犯,续假四十日,至五月初十日(6月6日)销假。(8)在国事纷扰的情势下,这一表现不免有消极避事的嫌疑,当时人已有“屡次乞假,高卧私衙,并不以国事为念”(9)的非议,后来研究者也将之解释为含义微妙的“政治病假”(10)。在这两个月中,荣禄其实并非全然超脱,用他自己的话说:“假中曾七上禀片,皆以赶紧剿办,以清乱萌,而杜外人借口,均为枢廷诸人以多事为词,竟将一切办法置之不理,皆不报。”(11)《荣文忠公集》卷三收有关于义和团折片九通,上奏时间自五月初二日(5月29日)至初八日(6月4日),李文海、林敦奎两先生推论此即所谓“七上禀片”的原文。(12)也就是说,销假前荣禄已开始活动。五月初三日,亲赴马家堡、丰台查看被焚车站,并部署弹压(13);初二、初三日清廷上谕对义和团均有“相机剿办”“严行惩办”字句(14),也与他所上折片声气相符。

直隶涞水事件及使馆卫队入京,是造成清政府政策变化的契机。五月初七日(6月3日),御史许祐身奏称涞水事件属地方官处理不当,武卫军剿拳太过,应令直督“通饬各州县,凡拳民聚集之处,务当尽心劝解,不得过于操切,以酿事端”(15)。许祐身折在当时背景下起到了酵母作用。当日清廷谕令荣禄、裕禄对畿辅一带拳民须得“谆切劝导,不可操切从事”(16);同日,下旨武卫军总统荣禄:

近畿一带,拳民聚众滋事,并有拆毁铁路等事。叠次谕令,派队前往保护弹压。此等拳民,虽属良莠不齐,究系朝廷赤子,总宜设法弹压解散。该大学士不得孟浪从事,率行派队剿办,激成变端,是为至要。(17)

这是朝廷剿抚思路的一个明显转向。初九日,慈禧派赵舒翘、何乃莹赴涿州“宣旨解散,实隐察其情势”,恽毓鼎(1862—1917)谓“知太后圣意,颇右义和团,欲倚以抵制外洋,为强中国之计”(18)。至此,荣禄以“非面奏不能挽回事机”,于五月初十日(6月6日)销假入值军机处。(19)事后,他在私信中写道:

(诸公)后来竟抬出廷寄,谓该大学士勿得孟浪云云。是以销假那日,见诸公大闹,诸伧皆无言以对。召对时,亦将他们误事之言详细言之。诸王、贝勒大声急呼,主战者亦怯,谓不可知……(20)

上文“诸公”似指刚毅(1837—1900)等人,“诸伧”似指王文韶(1830—1908)等人,“主战者”指主张“剿团”者。当天,慈禧派军机大臣刚毅往保定“解散”义和团,同日发出上谕:

昨已简派顺天府兼尹、军机大臣赵舒翘,前往宣布晓谕。该团民等应即遵奉,一齐解散,各安生业。倘有奸民会匪从中怂恿煽惑,希图扰害地方,该团即行交出首要,按律惩办。若再执迷不悟,即系叛民,一经大兵剿捕,势必父母妻子离散,家败身亡,仍负不忠不义之名,后悔何及!朝廷深为吾民惜也。

经此次宣谕之后,如仍不悛改,即着大学士荣禄,分饬董福祥、宋庆、马玉崑等,各率所部,实力剿捕。仍以分别首从,解散胁从为要。(21)

此谕可与荣禄致袁世凯函复按:“今日已请旨,饬宋军速赴近畿助剿。盖我能自剿,则洋兵不致妄动,于拳匪收以剿为抚之效,而良民无焚石及玉之忧。”(22)故叶昌炽(1849—1917)日记五月十一日条有“昨日荣中堂销假,始有此篇文字也”(23)一说。

综上看,迟至五月初十日,荣禄已销假,趁召对有所进言,并发挥了影响,并非如有论者所谓的初七日“不得孟浪从事”之谕“一下子把他剿拳的勇气打了下去”。(24)孔先生据《邸钞记录之召见单》断言,至五月十二日荣禄仍未被召见,“此应与荣禄请假有关”一说也不能成立。

再来看奕劻,五月前还积极“主剿”,到了此时,已不敢直抒己见了。但在查拿拳民及保护教堂等事上,与荣禄仍有所合作。笔者从“中研院”近代史所藏总理衙门档案中检出一荣禄来函,对这种关系有所说明。文录下:

五月初一日奉荣禄函称:来件备悉。前闻拳匪涞水定兴一带滋事,已饬聂军门派拨邢长春马队二营,复派中左右步队三营,驰赴涞定一带查拿滋事匪徒及解散为从愚民,并保护教堂刻下尚未据报到防。兹据前因即当飞电聂军门转饬竭力保护,以免各国生心。此复并希由贵署复盛京卿为荷。(25)

奕劻本人也利用手中控制的兵力,布置弹压京城拳民。如初二日有“相机剿办”上谕,当日奕劻函致载漪请调动虎神营兵力,后者有一复函:

适接钧谕,敬悉。已飞调虎神营全队分往各要隘弹压,谨此,敬请时安百益。侄载漪顿首。五月初二日丑正八分。(26)

原函收于《清代名人书札》,编辑者加标题为《载漪致某人》。载漪以郡王之尊而称“钧谕”,对方必然是辈分比他高的亲、郡王,当时参与朝政的亲、郡王,只有礼亲王世铎和庆亲王奕劻两人,按辈分而论,载漪可对之称“侄”者只奕劻一人,据此可确定收件人为奕劻。孔文引庚子三月懿旨及军机处交片,有命神机营、虎神营由宫赴(颐和)园“沿途随护各处路口、一体严密稽查”等语,据此读出“慈禧对奕劻和载漪特别宠信”“慈禧在用人方面的好用心计、阴险狡诈”。(第29页)其实,如果注意到庚子上半年清廷对义和团政策的变化,就不会将执行扈从任务的神机营过度解释为“制约大权在握的荣禄”,而由武胜新军改名的虎神营也不至于神秘到等同“为了防止政敌之突袭而临时组成的八旗别动队”了。

翰林院给事中高枬(1852—1904)日记五月二十日(6月16日)条记:

荣、庆、端、澜意见尚不相合。贝子贝勒皆大哭,非哭烧杀之起于京城,乃哭昨日上谕之将拿团也……荣在内谩骂曰:“这些王八旦,要把义和延入京,谓其能打洋人,闹得如许烂。”王夔公[王文韶字夔石]劝曰:“现在但须先清内匪。”荣曰:“一言难尽。”荣调董扎万寿山。董不听调,言面奉谕旨扎城门,且以言抵荣。闻密旨调袁与合肥去矣。不知能急至否。(27)

“荣、庆”与“端、澜”意见不合,荣禄在“拿团”问题上还是表现出一定的主见。军机章京王彦威记:“(五月)十八日,予与甘郎中大璋值班,上堂为荣相国力陈之,谓此时拳势未盛,如调大兵入城诛其渠魁,散其党羽,祸或可不至燎原。荣相韪其说,奏请调武卫中军入城弹压。”(28)复按上谕档,五月十七至十九日(6月13—15日)短短数日内,清廷连续发布七道谕旨,指在近畿、京城等处义和团民为“拳匪”,命步军统领衙门等严行查拿。(29)二十日(6月16日),有谕“着荣禄速派武卫中军得力队伍,即日前往东交民巷一带,将各使馆实力保卫,不得稍有疏虞”(30)。另,本月十九日(6月15日)谕召两广总督李鸿章(1823—1901)、山东巡抚袁世凯(1859—1916)“迅速来京”(31),即高枬所谓“密旨调袁与合肥去矣”。此议亦缘起于荣禄意见,盖“召李傅相以议和,召袁慰帅以剿拳”(32)。当时荣、庆背后有一批官僚在多方活动。十八日,总署大臣袁昶(1846—1900)、许景澄(1845—1900)致函荣禄幕僚樊增祥(字云门,1846—1931):“速请荣相举办,先清城匪,再图外匪。”(33)十九日,袁昶上书奕劻,指出义和团“实属罪大恶极”,应准“格杀勿论,高悬赏格,缚献匪首”。(34)庆、荣皆为主剿者所瞩望,相比于荣禄偶有建言,奕劻则显得更加沉默。

孔先生论证奕劻反对“剿拳”唯一直接证据,为录自《拳乱纪闻》的一则报道,中有“皇太后昨晚在宫内召集各大臣,密议团匪乱事,为时极久,旋即议定,决计不将义和团匪剿除……当定议时,祗荣相、礼王不以为然,又因势力不及他人,故不能为功,余如庆王、端王、刚相、启、赵二尚书等,俱同声附和,谓断不可剿办团匪”等语。孔先生据此认为:“庚子五月,奕劻之立场全然改变,决然不提镇压义和团之事,相反,他同载漪一起,帮助慈禧太后搪塞列强使臣,致使北京局势失控。”(第37页)此处有两点可供商榷:(1)查核《拳乱纪闻》原文,上述一段出于“(五月十一日)北京访事来电”(35),也就是说,所记事件远在刚、赵回京以前,故根本不能用来证明后来发生的、孔先生所谓的“当刚毅、赵舒翘从涿州回京后,慈禧之态度逐渐明朗:决定招抚义和团,对付八国联军”的史实。(2)循孤证不立之则,庆王所谓“断不可剿办团匪”说难以凭信;而且,孔先生既然连李希圣(1864—1905)、窦纳乐(Claude M.MacDonald,1852—1915)这类亲历者或近距离观察者的记录都归为“误读”“只是从表面上看问题”,那么,在无旁证支持下,为何独信属于后来编辑且史源庞杂的《拳乱纪闻》“颇得当时的历史真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