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隐学习——基于线索的概念形成

内隐 学习——基于线索的概念形成

内隐指导语的作用

在标准的人工语法内隐学习实验中,引发被试的内隐学习的关键方法是借助内隐指导语。结果发现,接受内隐指导语的实验组判断字符串的正确率明显地高于接受外显指导语的对照组的成绩。雷伯的解释是:因为人工语法规则过于复杂,被试无法在短时间内很好掌握,因此外显指导语会对被试造成一种干扰,而内隐指导语则不会。

但是,也有研究认为,内隐指导语没有任何作用。米尔沃德曾将雷伯(Reber,1967)实验中的字符串长度由8个字母增加到11个,结果没有发现内隐指导语和外显指导语造成的差异。马修斯等人(Mathews,Buss,Stanley,Blanchard-Fields,Cho&Druhan,1989)使用较为复杂的人工语法时也没有发现两种指导语的差异。佩鲁奇和派克托(Perruchet&Pacteau,1990)的研究也发现内隐指导语和外显指导语没有造成被试成绩的差异,因此他们对“被试是否真的按照内隐指导语的要求去做”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内隐组被试也许会采用一些类似于记忆术的策略来寻找规则,发现一些诸如“首尾字母相同”的等效规则。外显组被试也可能采用了内隐组一样的学习方法,以至于两组的结果没有差异。

一些研究还发现,外显指导语有助于被试提高成绩。霍华德和巴拉斯(Howard&Ballas,1980)的研究发现,外显指导语在刺激模式无法从语义上加以理解时会使被试的成绩降低,在刺激模式可以用语义来理解时则将提高被试的成绩。雷伯也发现,若语法的呈现方式使得体现语法的潜在规则变得明显时,外显指导语就会提高被试的成绩。

无论是找到一些等效规则,还是直接得到明显的语法规则,都只是部分的、片断的知识线索,因为被试无法完整准确地总结出整个语法规则体系。我们能够下的最远的一个结论是:在内隐学习条件下,被试可以根据一些片断的线索来对结果进行有效的猜测。

50%标准和线索的存在

在一般的内隐学习实验中,判断被试是否发生了内隐学习的一个标准是内隐组被试的成绩是否显著地高于50%的正确率,而外显组则低于或接近随机水平,这被称为“分离”。50%这个标准是随机反应应有的正确率,将它作为没有学到任何东西的标准看似理所当然,但还是受到很多人的质疑:设定50%的假设前提是人们如果不学习,则成绩一定在随机水平(50%)。然而过去的许多实验中都没有设立这样一个不学习、只测验的参照组。为此,新的实验中出现了无学习参照组的设计。但是雷丁顿和蔡特(Redington&Chater,1996)发现,无学习参照组的被试也可以达到50%以上的正确率,难道他们也发生了学习?此外,在雷伯和佩鲁奇(Reber&Perruchet,2003)调查的14个实验的16个控制组的成绩中,有8个高于50%,一般成绩均在45%~60%之间。于是,50%作为基线水平的合理性就受到了质疑。雷伯和佩鲁奇(Reber&Perruchet,2003)还发现,刺激材料的某些表面特征能够影响无学习参照组被试的成绩。这些表面特征都是与人工语法规则无关的字母表达方式上的特征。

另外,既然将50%作为随机水平,那么正确率低于50%,显然也应该是学到一些东西了。因为根据概率论的原理,一个人在没有相关知识的情况下作出二选一的选择,正确率固然不太可能显著高于50%,同时也不大可能显著低于50%,例如,一个对物理学一窍不通的人做100道物理学是非题,几乎不可能做错60题以上(即正确率几乎不可能低于40%)。因此,正确率显著低于50%的被试应该也是利用了某种准则作出反应,但是这种准则显然不会是人工语法规定的规则系统,那么这种准则应该是什么呢?如果用前面说的表面特征来解释,似乎更有说服力:被试根据自己总结出来的一部分表面特征与所分类别的关联来对新的字符串进行类别判断,由于这些关联往往不准确、不全面,甚至与原规则决定的答案相反,结果才可能造成偏低的正确率。

还有一个问题是,内隐学习组和外显学习组的正确率是各组所有被试的综合指标,而不是单个被试的个人指标。这就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外显学习组的被试,就各人来说,反应正确率可能有的显著高于50%,有的则显著低于50%,当然还有一些被试就在50%左右。这些被试的总正确率虽然还是50%,但是那些高于50%的被试显然是正确掌握了一些零散的关联;那些低于50%的被试也总结了一些关联,却是错误的关联,这种关联使得他们作出与正确答案相反的反应。因此,不能仅仅根据外显学习组被试的总正确率接近50%就认定他们没有学到任何东西。

相似性理论

内隐学习抽象性的最有说服力的研究是关于健忘症患者的内隐学习效应。健忘症患者的陈述性记忆很差,但是在各种与非陈述性记忆有关的学习任务(如序列反应时任务等)中,他们都能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学习效应。诺尔顿等人(Knowlton,Ramus&Squire,1992)的研究发现,不管给健忘症患者学习的是整个的字符串还是字符串的片段,他们和控制组被试在分类任务中的表现非常相似,而在再认实验中的成绩则比较差。

但是,雷伯的观点还是受到许多研究者的质疑。以下介绍与雷伯观点相左的几个模型。

布鲁克斯(Brooks,1978)是反对雷伯抽象说的第一人。他认为,对新字符串的正确的语法判断可以凭借新字符串与学习字符串的记忆痕迹之间的表面相似性来完成。布鲁克斯提出,人之所以将一只四足动物看成是狗,并不是因为它符合狗的抽象特征系统,而是因为它使人想起以前曾经见过的被称为“狗”的某个具体的动物。在人工语法学习中,一个新字符串之所以被认为是符合语法的,并不是因为它符合被试对人工语法的内隐表征,而是因为它使被试想起了一个过去见过的、被称为符合语法的字符串。由于字符串不是以一个片断而是以一个独立完整的项目的形式来担任判断新字符串的合法性的依据,因此,将这种可能的学习机制看作是另一种学习——基于样例的概念形成更合适。

但是,布鲁克斯的批评未必击中雷伯的要害。因为人工语法实验中不合语法的字符串是在合乎语法的字符串基础上略加改动获得的,两者其实比较相像,不应该用相似性来解释。因此,我们认为,不能断定人工语法学习是基于样例的概念形成。

组块理论

组块理论也可以用来证明基于线索的概念形成的存在。有多组心理学家持组块观点。

塞万-施莱贝尔和安德森(Servan-Schreiber&Anderson,1990)认为,人们在他们生活环境中自然地倾向于寻找结构上的规律,因此在内隐学习中他们也会把长的、无意义的字符串分成不同的部分(组块)。这些组块可以分成不同层次:最基本的是字母,其次是词语(双字母、三字母),然后是短语,最后是句子(整个字符串)。在被试判断一个新的字符串的合法性时,如果字符串中存在学习过的组块,那么较高的熟悉度就会有可能把它视为一个合法字符串。

杜拉尼等人(Dulany,Carlson&Dewey,1984)的研究更加细致一些。在实验中,不仅要求被试判断字符串的合法性,而且要求他们画出使得字符串符合语法的那部分字母。结果发现,被试在学习过程中确实试图从字符串中抽取部分字母,它们“使得”字符串成为合法字符串。在判断新的字符串时,被试则是在比对新字符串中是否包含那部分字母。由部分字母组成的组合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线索,它对应于一定的小规则,是和意识有关的。上述字母组合显然可以看作是一种线索。

佩鲁奇和派克托(Perruchet&Pacteau,1990)的研究中选用传统的人工语法规则。在学习阶段向被试呈现构成字符串的字母队(即由多个字母组成的字符串片断,例如双字母队、三字母队),结果发现,被试在随后的分类测验中获得的成绩与向他们直接呈现整个字符串时的测验成绩一样好。同时,在被试学习了字符串后,要求他们对结成字符串的字母队进行再认,结果被试的成绩高于随机水平。而且,如果某个字符串中包含了未能再认的字母队,这个字符串就常被他们判断为不符合语法。另外,如果字符串中都是可以再认的字母队,但是这些字母队仅仅在排列位置上发生了错误,则被试表现出较难作出判断。根据这些实验结果,佩鲁奇和派克托认为,被试在人工语法学习中获得的知识很可能是部分字母组块的具体知识。由于这些知识还不完善,他们在分类判断中不可能有很高的正确率。而且,被试对双字母队、三字母队的掌握是个外显的过程。当判断新字符串的合法性时,被试会把新字符串中的组块与头脑中储存的组块知识提取出来进行比对。

基于线索的概念形成可以解释某些复杂概念的形成,包括人工语法的内隐学习,但是它难以解释样例的代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