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5.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实践“四种形态”的政治责任,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做实做细第一种形态,真正体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各级纪委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把握执纪审查工作,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纪律特点、从严要求体现到各环节、全过程。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守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工作,保障案件质量和处理效果。加大对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整治力度,严查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和招生乱收费等腐败问题,对侵害学生利益的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加强问责实施。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分解任务,把“两个责任”一贯到底。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理念,强化守土尽责意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健全完善约谈提醒制度,盯紧一把手,督促“关键少数”自觉履责担责。强化二级单位责任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向基层延伸。落实问责条例,用好问责利器,强化“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坚决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地。

实践证明,高校良好政治生态需要通过制度的规范、领导的垂范、选人用人过程、监督执纪问责等路径得以实现。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文化建设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