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体分类

2.主体分类

主体分类是效仿传统行业的管理规范,根据自媒体在网络中的不同领域范畴和相应的治理需求,对有一定受众或粉丝基础、在相对固定领域传播知识的自媒体,依照其内容所属行业领域对其进行细分。自媒体内容所属行业领域可分为资讯、财经、教育、娱乐、文化、科技、生活等大领域,大领域下又可细分更多子领域,依据细分领域制定相关准则进行分类管理。

对自媒体进行分类治理,治理的不是虚拟网络社会,也不是全然现实的社会,而是网络与现实交织着的这个社会。主体分类治理的基础是对自媒体主体的实名制认证。实名制要求任何用户在使用网络发表言论之前都必须提供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在网络连接下这些信息实际上便成为我们的网络身份证。推广实名制不光意味着实名制将真正嵌入每一名公民的日常生活,也意味着个人的网络ID将作为个人的一部分嵌入国家信息数据库,其所作所为都将与包括个人信誉在内的工作、出行、购物、娱乐等挂钩,个人在网络上的不当甚至违法犯罪行为也可在第一时间被追究责任。这种虚拟ID“实体化”的方式也能使个人在“他者”的凝视下加强网络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