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分类治理的必要性
2025年10月24日
2.自媒体分类治理的必要性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立起与中国国情相适应、与自媒体的媒介特性相协调的自媒体治理体系越发显示出其重要性。国家网信办从2018年10月开始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12日,依法处置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上的自媒体账号9800余个,此后微信、微博等平台也积极响应,开展平台自管自纠。
学者喻国明指出我国的网络治理工作中普遍存在“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问题。我国互联网发展起步较晚而发展迅猛。我国第44次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手机网民比例达99.1%。与此相应的现实情况是相应网络法律法规等配套管控措施滞后,网民的网络媒介素养参差不齐,因此大面积删、封、停、罚的硬性措施成为自媒体治理初级阶段中最常见的手段。此类措施虽然能在极短时间内收到一定成效,但实质上是一种依靠政府权威的超常规手段,也很难从根本上肃清自媒体乱象。除此之外,过分依赖大刀阔斧整改的刚性措施,其后果是打击自媒体的积极性,损害自媒体的创造力和文化多样性,引发网络“寒蝉效应”。
自媒体治理需要转换单一靠政府权威的刚性措施思路,建立既能充分发挥自媒体的媒介特性,又能防治我国当下自媒体乱象的自媒体治理机制。构建自媒体分类治理路径,建立并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多元参与、合作协商的自媒体治理体系。也即,将自媒体纳入行业与社会常规管理轨道,规范自媒体的话语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