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格雷厄姆(Doc Graham)

道格·格雷厄姆(Doc Graham)

基德·法拉洛(Kid Pharaoh)认识我也认识他,他坚持认为我们俩应该见上一面。道格·格雷厄姆显然是见过大世面的。

“有个家伙在我的对面被一枪爆头,于是我来到了芝加哥。在我住的那个社区,什么样的人都有。骗子、抢劫的、小偷:凡是你说得出的,应有尽有。”

“这些行当都是需要经验的。为了干好这一行,我的天,你得花一辈子的时间。然后,你可能因为经验不够被逮住。你可能是犯了一个常见的错误,比如留下指纹……”

我是困在笼中的猎豹。社会就是个丛林,活下去是最重要的。我亲眼见到同伙栽了跟头。我觉得是方法出了问题。没什么用,白费劲。熬过一夜又一夜,在监狱里过了十个周六之后,我就改变了手法。

因为什么事进的监狱?

各种指控。都是还未证实的。我是个骗子,还抢劫过——凡是你能想得出的坏事,我都干过。

抢劫的和骗子有什么不同?

一个用蛮力,一个用诡计。极少有人两样都干得来。我胆子很大。我刚到这座城市的时候,看到街边的杂货店,我就发誓以后绝不再挨饿。我家里很穷。爸爸是个潦倒的赌徒。妈妈是个传教士。这两个行当都跟有钱扯不上什么关系。

家庭冲突?

嗯,有点儿。爸爸把《圣经》扔到火里烧了。他偶尔也对一回。(笑)我妈就不这么看。

我今年六十一岁了,从来没办过社保卡。我不是要批评这个。我就是被这个社会叫作寄生虫的那种人。但我觉得就算我干着两份工作也不会过得更快乐。

我的老师是绰号“伯爵”的维克多·拉斯提格(Victor Lustig)。他可能是美国有史以来最高明的骗子。拉斯提格最为人所知的“战绩”是被抓进监狱,还有用三万块的假钞贿赂得克萨斯州的一名治安官。这位治安官也受到了处罚。他应该是拉斯提格的信徒,也干起了制造假钞的行当。

另一个老师是埃斯·坎贝尔[24](Ace Campbell)。他是最厉害的扑克牌“老千”高手。“希腊佬尼克”[25](Nick the Greek)不愿让他当总管,只让他做个跑腿的。他可不愿意给尼克开门。埃斯玩牌时作弊。他能在牌上做记号,小到你得用显微镜才能看见。我知道这些手法,但我半只手没有了,只能用左手。我有两只手的话也可以像他那么灵活。

因为事故?

一个来自北部的黑人干的。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早期的美国就是一个丛林,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弱者只会被淘汰。那个时候在芝加哥,没什么经验的新手不是在“臭虫”莫兰(Bug Moran)的帮派,就是在卡彭的帮派。有经验的老鸟们一个都不参加,然后两边都打劫。

我们谁也不靠。因为我是爱尔兰人,和“臭虫”莫兰手底下的一帮人有往来。有时我打不过别人,就会向莫兰求助。另一方面,莫兰在行动时也有可能会用到我。

有的行动是这样的:如果你有一批威士忌被人抢了,我们就赶过去,将它们重新装到一辆卡车上,同时还有几个人拿着机关枪、霰弹枪什么的围着现场。

有没有偶尔发现自己陷入麻烦当中?

有啊,很多次。你看到这个人被清算,那个人被干掉。“红魔”麦克劳克林(Red McLaughlin)一向被人视为芝加哥最强硬的狠角色。可是,当你看到“红魔”从排污河里跑出来,就晓得他的那一套行不通了。克利福德(Clifford)和亚当斯(Adams)是他的同伙。他们躲在艾尔·卡彭位于西塞罗[26]的酒店里。这也没什么用。“红魔”和他的同伙曾经抢过柴克出租车公司。他们端着机关枪冲上去,还举行了一次选举,就这样接管了公司。我在这次行动中也出了力。

这个过程中,法律和秩序发挥过什么作用吗?

只要交十块钱,就啥事儿没有。如果你有熟人能跟汤普森市长[27]说上话,那干什么都没关系。(笑)艾尔·卡彭就和他走得很近。

大萧条期间,警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连欠条都收。现金就是一种特有的语言。一天晚上,我没有带手枪,跟我在一起的妓女告诉我一个嫖客很有钱。(笑)一辆警车开了过来,我对这车很熟悉。一辆凯迪拉克,车顶上有警灯。所有的警官我都认识。我从一个警察那里借了把枪,把那个人给抢了。然后,我不得不脱下衣服,让这帮最后决定“保持清廉”的警察搜身。我们平分了这笔赃款。他们希望数目没错。他们怀疑我自己藏了一部分,连我的鞋子都没忘了检查。

在那个时代,警察就是贼,合法的贼。我接受这样的现实,并按此行事。我们之间没出什么问题。那时候糊口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吃上饭和警察让我吃上饭有什么差别呢?我和上百个警察合作过。我不能说他们是好还是坏,我只能说他们都是机会主义者。他们只是没胆干我在干的事情。不管怎样,他们愿意参一脚。很小的一脚,就这样。

那样的年代很容易导致犯罪,因为老的说法做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都不管用了。如果不给警察和消防员钱,你要怎么盼着他去执行他眼里的法律和维护他眼里的秩序?卖啤酒的巨头拿着一摞摞百元大钞,皮条客和妓院里的家伙拿着一摞摞百元大钞,挖下水道的工人却连账单都支付不起,谈何公平呢?

还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克莱德·巴罗(Clyde Barrow)和邦妮·帕克(Bonnie Parker)[28]。他们就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并不是说约翰·迪林格[29](John Dillinger)是个很让人棘手的家伙,他也是强者生存这条法则的产物。迪林格实际上是个乡巴佬。当他发现形势不妙,就会顺势而为。我认识迪林格。没错,我在北区碰见过他。迪林杰和别人在书里写的不一样。时代造就了迪林格。还有“小白脸弗洛伊德”(Pretty Boy Floyd)和“娃娃脸尼尔森”(Baby Face Nelson)。他们都是货真价实的劫匪,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最后都死于非命。他们全凭自己,不需要别人帮忙。

艾尔·卡彭让别人背了锅。他很快就从危险地带脱身,用棒球棒打死了安塞尔米(Anselmi)和斯卡利斯(Scalisi),还是逍遥太平。“臭虫”莫兰最后因为在俄亥俄抢劫一家银行而死。他们是两种不同的人。一个专事偷盗;一个是狡诈多计但又魅力十足的黑手党。所以,你可以说莫兰是一心一意做劫匪,而卡彭却是个机会主义者。

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里,你是怎么过活的?

靠着你所能想到的任何法子。我所有的兄弟都在监狱里,分别在杰斐逊城[30]、圣昆丁[31]、莱文沃思[32]和路易斯安那[33]。那时候我是个拳手。我从1925年开始打拳。做了十四年,一直打到1939年。这份工作非常血腥残忍。

你怎么成了拳击手的?

命中注定吧。为了赚钱生活下去。《拳击场》杂志[34]在五年里都将我评为P4P[35]最具毁灭性的拳手。

在那段日子里当拳击手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活下去。如果你比别人都厉害,就能赚钱。如果你比最厉害的差上三四个等级,赚钱就很不容易了。拳手都是非常、非常嗜血的。

我赚了不少钱,这些钱都用来把我的兄弟们从全国各地的监狱里捞出来。圣昆丁的那个花了三万,杰斐逊城的那个花了两万五。这在当时都是不小的数目。

我的生活来了个大翻身,过得比谁都不差。我有管家帮我打理一切,有司机送我去廉价旅馆……

他讲了那个时候拳击场上“一堆破事儿”;被操纵的比赛,经纪人的拒绝和他自己“继续比赛”;拳击手成了投资的对象,“像西瓜一样”被切开。

我打拳期间受了很多伤。我的手,你看得到。(他伸出粗糙的双手,指关节都断了。)与此同时,我还得继续比赛赚钱。这从来都不是合法的。

我到处赶场,什么比赛都去,用尽了你所能想到的各种方法。我可能是剩下来的珍稀品种。

一直要卖力气吗?

要赚钱当然要用到体力。哪里都要卖力气。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自从罗马军队以一种生活方式征服战场之后,肌肉就大受欢迎。

如果你在某个行当里干得不顺利,一定是规划有问题。风险大于收益,只能磕磕绊绊地往前走。结果就是有一天你突然醒悟自己的那一套有问题。智慧、创新、规划……它还涉及很多权衡,失败的几率、得手的几率——如果你很在意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

我在监狱里待得太久。所以,很多东西我都得学。

(聊到这里,基德·法拉洛和他就胡佛和罗斯福谁更不可靠展开了激烈而又有些匪夷所思的辩论。基德认为是胡佛,他利用权势甩掉了那个“烂摊子”。道格则认为是罗斯福无疑,这笔账本来就应该算在他头上。)

你还记得你在三十年代干过的最大一票吗?

据说……

据谁说?

报纸上报道是七万五。我们实际上到手八万,非常开心。

禁酒令期间,你干什么了?

行骗。在跟随维克多·拉斯提格和埃斯·坎贝尔学习之后,我觉得帮人运啤酒是件有失身份的事情。但我还是喝啤酒的。我和黑帮分子混在一起,折牌作弊、做记号、藏牌——我不想运酒的原因就是你可以雇个有把好力气的人去干这个。可是,你能雇到脑子吗?大公司也没能很好地做到这一点。

那个时候,我碰见了几个老练的高手。杰克·弗雷德(Jack Freed)就是其中之一。(用手掩着嘴,低声说道)已经死了。他一直干到快要死的时候。那是在晚上,你不在家的时候。他一直以来都干这个。他这一辈子,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他是跟我走得最近的朋友之一。我当然也会时不时地给他帮忙。跟骗人、欺诈相关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没干过的。

如果我理解没错,你也被抓过几次……

被关过。什么罪名都没有证实。我是时势的受害者。这些罪名是什么,我不会说。没错,我在加利福尼亚的萨利纳斯待过一年,还有其他地方。最有意思的是我十九岁那年。如果我被判有罪,我就得被圣昆丁监狱。我哥哥在那里面待了二十年。如果被判无罪,我也是要去探监的。反正不管怎样,我都会去圣昆丁。

你去了吗?

去了,不过是以自由之身。我很幸运,有最出色的刑事律师一直为我辩护。

就那些和你干着同样行当的人来说,现在的人和三十年代的有什么不同?

现在跟那个时候太不一样了,你说不出这种不同到底是什么。现在,所有东西都是机器人,都是机械的。几乎没什么创意。什么都没有个性。现在的一切都是既成事实。在我们那个年代,人们得证明自己的观点。现在,你根本不需要这么做。

当时,埃斯·坎贝尔给阿诺德·罗斯坦[36](Arnold Rothstein)设了一个纸牌赌局,可能是我见过最大的赌局,一起的还有“黑鬼”内特·雷蒙德(Nigger Nate Raymond)。他们在纽约的中央公园酒店开赌,我只是个小角色。埃斯换了记号(笑),结果罗斯坦输了五十万。他说对方作弊。罗斯坦输掉那五十万之后,开始变得厌世,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对生活也没了兴趣。那场赌局之后,他说他对这个那个、对什么都不再有兴趣了。他拒绝还钱。所以,“黑鬼”内特·雷蒙德就私下解决了他。就这样。

私下解决?

用史密斯威森[37]造出来的东西解决的。就这样。罗斯坦本来没必要付钱的。你懂我的意思吗?我知道,因为那个时候我是埃斯的帮手。不过,就这样吧。挺不幸的,不过那就是他的命。

那个时候,持枪的人多吗?

当然多,简直就是你日常穿戴的一部分。

活下来的人里,有没有人现在干着合法的营生?

有一个家伙,以前在芝加哥拉皮条,现在是酒店老板。他的酒店是拉斯维加斯最豪华的酒店之一。我之前给他帮过一些小忙。不过,拉皮条的都这样,他老了之后已经完全不记得我了。

禁酒令之后,这些人都在干什么?

那些够精明的去干了别的。至于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就被淘汰了。我在赛马场上小有收获。“机关枪”杰克·麦克古恩[38](Machine Gun Jack McGurn)受不了这种交易。他只能干体力活,于是去干别的了。

禁酒令废除的那天晚上,每个人都喝醉了。这是罗斯福当政期间干的唯一一件好事。我可不是他的崇拜者。我四次都想把他赶下台。如果说有人为我服务但不能让我满意,那就是罗斯福。四次大选我都没投他的票。

你为什么不喜欢他?

他是个骗子,随意摆布那些听信他讲的神话故事的人,那些可怜的、误入歧途、口齿不清的蠢蛋。他的“新政”、各种鬼把戏、全国工业复兴总署等等……都是骗人的诡计。

有人说是罗斯福拯救了我们的社会……

我敢说如果罗斯福的爹妈当年没搞在一起,我们的社会才是得救了。

很多人都在领救济……公共事业振兴署什么的……

这个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因为我觉得这有失身份。不管怎样,那些领救济的不过是希望饭桌上能看到肉,厨房里能有吃的。仅此而已。为了活下去。自那以后,社会异见也都没有什么内涵,归结起来就是为了吃饭。

如果现在再来一次大规模的大萧条,情况会怎样?

很简单。如果是现在,人们会选择自杀。我觉得他们适应不了那种情况,他们忍不了。那时候,我们更能吃苦耐劳。我们能打赢战争。我们不拖延。我们要么赢,要么输。现在的人完全不一样。他们会在平局的时候收手。只要他们看到有机会体面地结束,他们就会罢手。过去的人不会这样。你去参军,每个月能拿到二十一块钱。所以这些人去打仗,打赢了战争。而且,那场战争开始之后,女人们也解放了。

基德·法拉洛突然插嘴:“大萧条期间,美国的女人们都是在家干家务。到了六十年代末期,没有一所高中开设烹饪课,也没有缝纫课。现在的女人连烧水都不会。她们都在生意场上同男人竞争。为什么《花花公子》的兔女郎一个星期能赚两百块?一个老兵去打仗,拿命去拼,却养活不了自己的家人。”

道格:“……这个城市里许多乡巴佬都喜欢看那些误入歧途的、口齿不清的可怜女招待。她们像妓女一样脱光衣服,但不明白那个蠢家伙是因为性才在这个地方的。最后什么都没有。这种愚蠢的虚无……脱光衣服的荡妇为客人端酒,是达不到……”

基德·法拉洛:“……他的老二就像雷达一样,牵着他去了花花公子俱乐部(Playboy Club)。在一个讲道德的社会,比如俄国,像休·海夫纳[39](Hugh Hefner)这样的人会在图书馆里上班。”

大萧条期间,如果有人和一个姑娘喝了几杯酒的话……

如果这个姑娘和他喝了两杯,而又不肯跟他睡觉,她肯定会有麻烦。她可能解释说自己犯了个错误,为了婚姻嫁给了一个蠢蛋。可是在三十年代,如果你喝了第二杯,而她还是不愿意跟你睡觉,事情会干脆利落地解决,最后引发混乱。那姑娘肯定会有麻烦。

那么在三十年代,骗子、劫匪是不是活得更容易些?

对,那个时候要容易得多。现在不管你干什么,联邦政府都盯着你。不管你干没干成,都是他们说了算。所以说,现在到处都充满了危险,无论你干什么。很可怕。而且这都是在联邦法令的名义下进行的。联邦政府还收税,但是只有少数跨州的事情与这个有关,比如贩卖妇女。

现在,联邦政府无孔不入。举个例子,你用电话时,塞了假币,这是要坐牢的。这看起来可能很奇怪。这会让你感觉到联邦政府对个人权利的侵犯也太过了。

你觉得罗斯福跟这有关吗?

当然。他可能是公职人员中人品最低下的。很不幸,他是个独裁者。我是说,你让一个骗子身居高位,他会开始相信愚蠢的老百姓嘴里关于他的陈词滥调。

大萧条期间,年轻人是什么样的?

大萧条的时候,年轻人是很看重法律的。如果他们要偷东西,也会有尊严地去做这件事情。他们尊重警察,对警察心存敬畏,认为警察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无论怎样都不会阻止他们得手。没错,不会阻止他们。

现如今的年轻人都太“娘”,看着像同性恋。爱当警察的眼线。

那些年轻的异见者呢?

如果你推他们一把,他们也会变成同性恋。五十年前,德国人的军队包围巴黎的时候,贝当元帅[40](Marshal Pétain)把那些皮条客、妓女、小偷还有黑帮分子都找了出来。他说:德国佬要破坏我们的游乐场。巴黎所有的小偷、劫匪、皮条客都冲了出来,拿起枪,挡住了德国军队。

现在,你再也看不到那样的爱国精神。他们拆了法庭,往约翰逊[41]的车上泼油漆。你怎么料想得到曾经的那个世界会变成现在这样?现在的这些男人,你忍不住怀疑他们是同性恋。

大萧条之后,男子气概这种东西就没了,我所知道的男子气概——当四五个男人开始做一件事情,他们急切地想把这件事做成。就算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事情没成,也不会互相指责。无论做什么,他们都会铆足了劲去干。

现在,我们的文明有个问题——用臭鸡蛋袭击警察,冲他们扔臭鸡蛋。还有就是举着标语游行,反对现代社会所倡导的一切文明的东西。现在的人哪,堪比罗马帝国灭亡的那个时候。他们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结果还不是化为云烟。因为堕落,因为道德沦丧。

他们做任何事情都需要麻醉剂,他们单靠自己做不了。他们需要嗑药。在我们那个时候,我们就干脆利落地把事情给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