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揽”字的避讳问题
避讳在版本学当中通常作为鉴定古书的真伪以及判断其年代的重要依据之一。如陈垣在《史讳举例》中称:“避讳为中国特有之风俗,其俗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其历史垂二千年,其流弊足以淆乱古文书,然反而利用之,则可以解释古文书之疑滞,辨别古文书之真伪时代,识者便焉。”[14]故而祁小春先生在《〈兰亭序〉的“揽”字与六朝士族的避讳》中讨论“揽’字避讳方法,即是以此作为考辨《兰亭序》真伪的依据。如其文注释所称:“从这个‘既成事实’的意义上讲,我们接下来应该去证明的就是‘揽’之避讳方法是否符合当时习惯,实际上此事也就等同于证明《兰亭序》之真伪,其意义不可谓不大,从而这个问题的讨论便也成为本文讨论的主旨所在。”[15]
尽管学者素来多认为《兰亭序》中之“揽”为避讳而改字,但毕竟缺少六朝门阀士族避曾祖父讳的证据。如祁小春在《魏晋南北朝士族犯讳实例表》中所录避讳之例亦多止于祖与父,其《魏晋南北朝士族犯讳实例表》虽能证六朝时期避讳之严密,却仍无法确定王羲之是否需要避曾祖父讳。因此,在“揽”可通“览”的情况下,若讨论《兰亭序》中之“揽”字是否符合当时避讳方法,须首先确认王羲之是否需要避曾祖之讳。(因为,在历史上“非避讳而以为避讳例”[16]屡见不鲜。)
1.王羲之是否需要避曾祖王览讳?
祁小春先生在分析“揽”字的时候,由于没有找到王羲之是否需要避王览讳的证据,所以给出的答案都是比较模糊和犹疑的。如在《〈兰亭序〉的“揽”字与六朝士族的避讳》中所称:“《兰亭序》帖本均作‘揽’,若非避讳,此字作提手旁终究无法解释。”[17]又在该文注释中称:“我们当然也不完全排除‘揽’非避讳改字之可能性。从古人避讳礼以及魏晋南北朝人当时犯讳实例来看,魏晋南北朝士大夫犯讳多止于其祖,犯到曾祖讳的实例很少见。(略)也就是说,王羲之不须要避曾祖王览之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18]祁小春在考查王羲之是否需避曾祖王览讳时已经博引广征,其《魏晋南北朝士族犯讳实例表》即是呕心之作,只不过依然是查而未果。或许我们可以从王献之所存留下来的大量书信中得到些启发和线索。因为,按王览至王献之世次:王览—王正—王旷—王羲之—王献之,如果我们能发现王献之避曾祖父王正讳的证据,即可判断王羲之是否需要避曾祖父王览之讳。
先看王羲之是如何避祖父王正讳的。按张淏《云谷杂记》卷二云:
王羲之祖尚书郎讳正,故王羲之每书正月,或作“一月”,或作“初月”;他“正”字皆以“政”字代之,如“与足下意政同”之类是。后人不晓,反引此为据,遂以“正”“政”为通用,非也。[19]
陆放翁《老学庵笔记》亦云:
王羲之先讳正,故《法帖》中谓“正月”为“一月”,或为“初月”,其他“正”字率以“政”代之。[20]
如上所述,王羲之在避王正讳的方法正如张淏、放翁所说,并在王羲之书迹中的实证颇多。如《淳化阁帖·王羲之卷》:
又不能不痛,熙存亡政尔,复何于求之。度政当求之内事,余理不绝。(《悟心帖》)[21]
知念许君与足下意政同,但今非致言地,甚敕一敕。(《知念帖》)[22]
足下今年政七十耶?知体气常佳,此大庆也。(《七十帖》)[23]
初月十二日山阴羲之报:近欲遣此书,停行无人,不办。(《初月贴》)[24]
而在王献之的书信中将“正月”亦称“一月”,并且没有一个“正”字的出现(皆作“政”字)。如《淳化阁帖·王献之卷》:
使君今地实难为识,然所以为识,政在此耳。(《授衣帖》)[25]
追寻悲惋,益不自胜,奈何奈何。政坐视其灭尽,使人悲熟。(《鄱阳帖》)[26]
情愿不可保,使人惋惋悲!政当随事豁之耳。(《白东帖》)[27]
一月廿九日告仲宗奉世诸儿,祸变无常。(《宗奉帖》)[28]
另外,虽在严可均所辑《全晋文》中有王献之《辞尚书令与州将书》:“蔡司徒立帝王於御床,诏驿数反,其不祗顺,正止於免黜耳。”[29]为王献之使用“正”字的唯一例证。但由于今天所能见到的王献之尺牍中皆作“政”字,而只有《辞尚书令与州将书》中用“正”字,实在不符合逻辑,难免有被后人传抄时所校改之嫌,故不作为讨论之依据。
因此,根据王献之将“正月”改作“一月”,和凡遇“正”字时皆改作“政”的现象,与王羲之为避祖父王正讳的方法相同,可见绝非偶然,应该是王献之为避曾祖父王正讳。由此可知,二王时期的琅琊王氏家族在避讳时应当需要避曾祖父讳。所以,学者们认为王羲之要避曾祖父王览讳应该是符合事实的。
2.《兰亭序》中之“揽”字是否符合避讳方法?
既然王羲之需要避曾祖父王览讳,那“揽”字又是否符合避讳的方法呢?据陈垣《史讳举例》称:“避讳常用之法有三:曰改字,曰空字,曰缺笔。”[30]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云:“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以代之换之。”[31]而祁小春认为:“《兰亭序》改字‘揽’在字义上与‘览’不通,难合当时‘皆须得其同训以代之’改字法规则。”[32]此实属不知“揽”可通“览”所致,而并非“揽”字不符合魏晋时期避讳“皆须得其同训以代之”的改字方法。
或许,我们还会质疑“揽”字以“览”为声,又含讳字之形是否符合避讳的方法呢?其实,我们可以参考二王在为避王正讳时所使用的“政”字,则可知并未犯讳。因为“政”字即以“正”为声,又含“正”之体,在训诂学上“政”通“正”,而“揽”与“览”亦复如是。因此,王羲之为避曾祖父王览讳而改作“揽”字也应该是符合当时的避讳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