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的转变

一、政府职能的转变

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能范围是界定行政收费范围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特别是政府的职能尚未完全确定。根据市场经济理论,政府的职能在于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以及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即提供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而提供公共产品的支出成本由税收来补偿,提供准公共产品的支出成本由行政收费来补偿,而对于可以由市场机制来调整的经济关系则由市场价格机制来补偿支出成本。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转变政府的职能,明确界定政府权力与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上的界限。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某些原本属于政府管辖的事项转为由市场机制来调整,其相应的成本补偿机制就由行政收费转化为市场价格。可以说,政府权力与市场机制的界限就是税收、行政收费与市场价格的界限。因此,要确定行政收费与市场价格的使用范围必然要求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即明确界定政府权力的作用范围是界定行政收费与市场价格范围界限的前提和基础。(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