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组织法的规定,首先行政机关内基于层级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可以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人民政府可以监督各工作部门,这种监督当然也包括对于行政收费的监督。其次是专门机关的监督,如审计机关、财政部门、物价部门等根据各自职权范围对收费进行的监督。明确了行政收费的监督机关,有利于避免“无利不监督,有利乱监督”的混乱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