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理论上确定行政收费标准的方法

一、经济学理论上确定 行政收费标准的方法

从广义上来说,收费、市场价格和税收都是价格,但又有根本性的差别。市场价格是在市场领域中形成的,税收是在非市场领域中形成的,而收费是一种国家规制的价格,一方面,它受国家意志和政府行为的影响;另一方面,它又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制约。[8]行政收费在经济学上的解释就是行政主体提供准公共产品的价格,而公共定价水平的确定有三种方式,即边际成本[9]定价、平均成本定价和利润最大化定价,这三种方式所带来的经济福利水平是不同的。[10]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上,根据价格应与边际成本相等的经济效率原则,一般采用公共产品的“边际成本定价”的方法来确定行政收费标准,“边际成本定价”法就是以行政主体每多提供一个单位的准公共产品或服务所增加的额外成本为行政收费的标准。但是以边际成本为标准确定行政收费往往不足以补偿行政支出成本,差额部分应当由税收来补偿。鉴于公共产品定价的复杂性,现代西方公共定价理论往往将多种定价方法结合起来考虑,形成了多种公共定价体系,主要有:根据各类需求的相对弹性制定差别价格(拉姆斯定价或平均成本定价);按照相对使用能力制定差别价格(高峰负荷定价);采用二部定价(分段定价)。[11]可见,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简单的、可适用于所有行政收费的标准,而需要根据具体行政收费的不同类型而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