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的规定

一、《价格法》的规定

我国《价格法》第47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费项目,限定收费的范围、标准。”即行政收费的设定必须依法进行。依法行政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因此行政收费的范围也应当依法界定。因为行政收费直接涉及公民的财产权,应当“法”的依据才能设定行政收费,即只有依法享有行政收费设定权的主体才能设定行政收费项目。依法界定原则要求行政收费的设定必须要有法的规定才能进行,至于“法”的范围是涉及行政收费设定权的问题,行政法学界有的学者认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收费,规章可以设定一定事项、一定数额内的行政收费,规章以下的法律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收费。[23]有的学者认为只有法律、法规才能设定行政收费,规章设定行政收费必须由法律、法规授权。[24]当然,更不允许行政收费的实施机关自己设定行政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扩大行政收费的范围。(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