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监督检查

五、强化监督检查

要加强检查监督,严肃法纪。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性收费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入上缴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财政部门应会同审计、监察、国库机关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重点的财务收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或处理。此外,各级行政收费监督部门每年对收费主体及其相应的收支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将查处情况抄报上级主管机关的制度。(https://www.daowen.com)

总之,要使行政收费有效地纳入预算管理,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纳入管理的目标和意义,解决管理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来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保障各项改革顺利进行。例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不得向执收单位下达非税收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