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拥挤性公共设施、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为标准
经济学理论认为,有的准公共品的供应量比较有限,政府并不鼓励人们加快消费速度,那么也可以使用高价的方法确定其价格,鼓励人们节约使用这些“有限的资源”。使用费收取的目的是提高拥挤性公共设施、稀缺性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平衡使用者与未受益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公共设施、自然资源的使用有一定的人数限度,使用的人数超过一定限度而产生拥挤将会影响使用的效率,此时的行政收费具有调节功能,将使用效率较低(以是否交费来衡量)的使用者排除在外,从而缓解拥挤,保证使用的效率。而税收由于具有普遍性,不具有调节功能。因此,拥挤性公共设施、稀缺性自然资源的使用费应属于行政收费的范围。(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