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平与效率价值的行政收费基础理论

二、基于公平与效率价值的 行政收费基础理论

行政收费的基础理论是指行政收费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观念和思想前提,应当是贯穿于行政收费理论和基本法律制度的价值理念,反映行政收费理论和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目前有关行政收费的基础理论都只对部分行政收费说明了其理论基础,并没有形成一种对所有类型的行政收费都适用的基础理论,而构建正确的行政收费基础理论是进行行政收费法治建设的基础。因此,构建一种能够适用全部行政收费的基础理论对于规范我国目前严重的行政“乱收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行政收费的价值是构建行政收费基础理论的前提,而《行政收费法》的法律价值应当是行政收费价值目标的体现和法律保障。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行政收费的价值取向与《行政收费法》的法律价值具有共同性。公平与效率价值是行政收费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根据行政收费价值取向的不同,可以将行政收费分为成本性行政收费和效率性行政收费。成本性行政收费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其所属的行政管理职能,为特定相对人提供某种特定的服务而使特定相对人受益或为维护和改善自然资源、公共设施的使用,而对特定受益者所收取的手续费、工本费或维护费;效率性行政收费是指行政主体为提高稀缺性自然资源、拥挤性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对其所提供的特定自然资源、公共设施的使用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所征收的费用。从行政收费价值取向的角度来看行政收费的基础理论,公平价值要求成本性行政收费的基础理论是“特别支出由特别收入来满足”,要求行政收费应当体现受益者与未受益者之间的公平价值,其范围应当以“特别”行政支出为限,行政收费应当以行政支出的成本为标准;效率价值要求效率性行政收费的基础理论是提高自然资源、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体现了法律通过行政收费来提高社会资源使用效率的效率价值,其范围应限于使用产生拥挤的自然资源、公共设施,行政收费应以能够排除资源使用的拥挤、提高资源使用的效率为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对成本性行政收费和效率性行政收费的基础理论是从其主要的价值取向上分析的。成本性行政收费的主要价值是实现受益者与未受益者之间的公平价值,但也体现了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避免公共资源浪费的效率价值;效率性行政收费的主要价值是提高稀缺性自然资源、拥挤性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但也实现了受益者与未受益者之间的公平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