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学者“乱收费”现象严重,而行政收费设定权的混乱是“乱收费”的主要原因之一。行政收费设定权混乱主要表现为设定行政收费项目的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所占的比例较小,而主要是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甚至许多行政收费的实施机关在没有任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设定收费项目进行自行性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