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排他费用、征收成本为标准
2026年02月13日
五、以排他费用、征收成本为标准
行政收费不得过大以至于成为明显的成本因素,或者远远超出所申请职务行为的成本。[4]法律经济分析学派认为:“假如不是由于高排他成本,公众不同成员之间的冲突可以通过建立要素所有权和市场来解决。”[5]因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时,必须考虑排他成本的高低。准公共产品具有排他性是对特定受益者进行行政收费的前提条件之一,而且行政收费要求设定准公共产品的排他设备、装置应当很低,即排他成本不应过高。否则行政收费的征收成本将高于收益。当准公共产品的排他性不高时,行政收费需要很高的排他成本时,其行政支出应运用税收来补偿,因为税收不是向特定受益者进行征收,而是向全社会的一般性征收,不需要排他成本。例如对车辆排放的废气、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本应当征收排污费,但是由于现有技术并不能设定废气污水的排他装置,或者说设定排他装置的成本过高,因此并不进行行政收费。但是如果技术发展到能够进行排他并且排他成本很低时,则应当进行行政收费。(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