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得体得法 避免俗套
“得体得法”四个字,说的是在课堂阅读教学之中,要上出得体的课、得法的课。
我在评点一个小说教例时,曾表达过如下看法:
一般而言,在小说作品的教学中,能够鲜明地表现出“这”是小说教学特点的内容是什么?
是小说作品的表达手法、表现手法和章法结构特点。
小说教学,不涉及“手法”,不涉及“章法”,于学生文学欣赏素养的提高,没有一点好处。
小说教学,不涉及“手法”,不涉及“章法”,从教材处理与利用的角度而言,表现出来的是见什么教什么、见文解文、缺少对学生进行能力培养的教学习惯,于学生阅读欣赏能力的提升,也没有好处。
教师与学生对话的语言中,“景物描写”“语言描写”“心理描写”的话语很少,“铺叙”“悬念”“伏笔”“照应”“波澜”“场景”这样的用语就更加少了。
所谓“教得不深”“教得不美”“教得无味”,都与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