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期限

一、保护期限

泰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小专利的有效期为6年(可请求延期2次,每次2年)。专利的有效期均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法庭处理诉讼的时间不计入专利有效期限。

泰国专利法规定:一件发明专利从在国内提出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为20年。法庭根据第16条、第74条或第77.6条处理诉讼的时间不应计入专利期限(泰国专利法第35条)。一件外观设计专利从在国内提出申请之日算起,有效期为10年。法庭根据第65条、第16条或第74条处理诉讼的时间不计入专利期限(泰国专利法第62条)。一项小专利从在国内提出申请之日算起,有效期为6年。小专利所有人可在小专利期限届满前90天内,向主管人员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申请次数为2次,每次申请的有效时间为2年。如果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除非主管人员另有规定,否则视该小专利的登记是有效的。(泰国专利法第65.7条)(https://www.daowen.com)

泰国小专利的保护期限比中国实用新型保护期限短,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但泰国的小专利有效期也可经2次请求延期而达到10年。在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均需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