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要求

三、申请要求

老挝专利、小专利或工业设计申请应符合以下要求:属于法律规定的保护客体,申请文件满足形式要求,申请满足单一性,申请文件以老挝语提交(外国申请人可以以英语或老挝语提交)。

申请应该只是指一个发明或者一组发明,这些发明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在申请授权之前,申请人可以修改申请,但修改不得超出原始申请的披露范围。申请人在授权之前,把申请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按“分案申请”规定,每个申请不得超出原始申请披露范围,并有权享有原始申请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老挝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条例第12条)

同时申请登记多项工业设计的,每件申请需单独提交,每件申请中的附件应当是原始的,单独申请之间可以利用相关文件的照片复印件,但是必须标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并附上原始文件。(老挝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法令实施规定第21条)(https://www.daowen.com)

寻求专利或小专利保护的发明或设备申请应当以老挝语提交,申请人是外国人的可以在第一次提交时使用其本国语言,但须在申请日起90日内翻译成老挝语,并且该翻译应当经法律事务所或相关机构证明是正确的。提交到受老挝约束的国际局的发明或设备的保护申请,应当通过科技和环境机构的登记处进行申请,并且该申请需要以正确的老挝语和英语提交。注册工业设计的证书申请应当以老挝语提交,申请人是外国人的可以以英语或老挝语提交。(老挝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法令实施规定第6条)

国外的个人、法人实体或组织在老挝申请发明、小专利和工业设计权利,必须要在老挝有法定代表。(老挝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条例第4条,老挝知识产权法第27条)

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登记处授予其申请日和申请受理日期。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登记处将要求申请人提交改正的文件,并给予申请日和收到校正的日期,但是如果没有校正,视为未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