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许可
工业设计的所有者有权向他人转让其注册的工业设计,但转让的权利应当需要后者的同意或工业设计的登记处批准。转让申请包括:请求书,权利所有人与被许可人依法签订的转让协议,委托书和转让费用收据。(老挝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条例第36条)
专利、小专利或工业设计证书的所有人在许可他人在老挝使用其发明、设备或工业设计之前,需要经法院、法律事务所、商会和其他相关部门认证协议,并且应当以书面说明通知科技和环境局,以供审议和批准。(老挝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法令实施规定第5条)(https://www.daowen.com)
老挝的工业设计转让须登记处批准或受让人同意,转让申请包括请求书、转让协议、委托书和转让费用收据。专利许可须法院、商会、法律事务所等相关部门证实的协议,并以书面说明通知科技和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