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合理的商业条款获得许可
以合理的商业条款获得许可适用于申请人已为获得许可付出了相当的努力,以合理的商业条款向专利权人寻求许可,但是在合理期限内并未成功获得授权。该许可不适用于作为对司法或行政程序确定的限制竞争行为的一种补救手段的强制许可、在全国紧急状态或其他非常情况下、为公共目的的非商业利用。(菲律宾知识产权法第95条)(https://www.daowen.com)
在全国紧急状态下或其他非常情况的强制许可,应合理地尽快通知权利人;政府或承办方,在公共或非商业利用的情况下,在未进行专利权检索情况下也知道或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政府现在或将来要使用的专利是有效的,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