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权利内容

二、权利内容

菲律宾知识产权法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2)专利方法的使用权,以及制造、交易、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或进口直接或间接由该方法所得的产品。(https://www.daowen.com)

也就是说,如果专利权的客体为产品,专利权人有权限制、禁止及阻止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人或组织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该产品;如果专利权的客体是方法,则专利权人有权限制、禁止及阻止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人或组织使用该方法,以及制造、交易、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或进口直接或间接由该方法所得的产品。(菲律宾知识产权法第71条)

专利条例中规定的“专利权”的条款,加上适当的修正,适用于实用新型或工业设计的注册权。(专利条例修正案第160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