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日

四、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包括授予专利权的明确要求,包括表面上看是发明的说明书的一部分,并且能够确定申请人身份,则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申请人需要进行修正,收到修正的日期为申请日;未提交修正的,该申请被视为未提交。(柬埔寨专利法第33条)

申请书中提到附图但实际上没有附图的,注册员会要求申请人提交缺少的附图。申请人按照要求补交附图的,收到补交附图的日期为申请日。否则,注册员会将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并视为不存在提及附图。(柬埔寨专利法第34条)(https://www.daowen.com)

注册员收到申请书时,申请书包含识别申请人的信息以及要求的外观设计图片的,申请书收到日为申请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注册员会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将收到补正的日期作为申请日;申请人没有补正的,该申请视为未提交。(柬埔寨专利法第101条)

柬埔寨以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的日期作为申请日,但对申请文件的提交方式(如何提交申请文件)没有作出规定,也没有明确不同的提交方式下申请日确定的细节。中国除了满足最低申请文件要求外,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方式不同,申请日的确定也随之不同。中国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日的确定和申请号的给出是专利申请被受理的标志。中国专利申请分为纸件申请、电子申请、PCT进入国家阶段申请和分案申请。申请人直接向专利局受理处或代办处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邮寄的专利申请,以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速递公司提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申请人提出电子专利申请的,以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