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审查

二、申请审查

(一)审查程序

柬埔寨对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授予申请日之后,注册员即对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柬埔寨专利法第35条)

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见图7-1),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只有一个阶段,相当于只进行形式审查。即确定申请日后,注册员对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进行审查,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形式要件的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继续进行实质审查,外观设计形式审查通过后则直接进行注册。审查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修正(及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否则申请将被拒绝。实质审查书面通知申请人,并结合检索报告的结果,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通过实质审查的,决定授予证书,要求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授权费。公布并登记专利的授权,授予证书。

图示

图7-1 柬埔寨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审查流程图

(二)形式审查

在形式审查阶段,注册员对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

专利或实用新型申请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属于可受保护的发明;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缴纳了税款;申请书中是否有要求授予专利权的明确无疑的指示,以及发明名称、申请人姓名和涉及申请人、发明人和代理机构(有的话)的其他规定信息;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按指定修改申请文件;是否提供了摘要或补充了摘要;涉及外国申请和在外国提交专利的,是否提供了要求提交的文件;申请人的日常居住地或者主要营业场所不在柬埔寨王国境内的,是否有满足规定要求的代理人代表申请人;申请文件语言和翻译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人姓名、地址、国籍和居住地表述是否正确;文件的签名是否符合要求;文件中的度量标准、术语和符号是否符合要求;文件数量、形式和实物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满足工业、矿山、能源部和登记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柬埔寨王国关于授予专利和实用新型证书程序的公告第24条第5款)

外观设计申请日确定之后,注册员对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https://www.daowen.com)

外观设计申请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属于可受保护和可注册的外观设计;是否已经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若外观设计是两维的,是否附了带样本;若申请人不是创造者的,是否提交证明该申请人享有该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权的声明。(柬埔寨专利法第101至103条)

外观设计满足审查条件的,即对其进行注册,公布注册号,并向申请人颁发外观设计注册证书;否则,拒绝该申请。

柬埔寨对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形式审查内容与中国基本一致,但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专利没有设计公开环节。中国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包括对是否属于保护对象、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申请文件是否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其他相关手续文件的合法性及有关费用进行的审查;发明专利初审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对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不但针对申请文件特别是视图的形式,而且针对申请的实质性缺陷。

(三)实质审查

柬埔寨的发明和实用新型都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申请的形式审查结束后,注册员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中考虑检索机构或其他审查报告。

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实质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是否满足形式审查的要求;是否属于可专利的发明;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否充分公开了发明内容;权利要求是否限定了要求保护的范围;是否有对于理解发明必要的附图;是否满足单一性和分案的要求;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要求;其他规定的要求。

如果注册员长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将书面通知申请人,要求其自通知之日起5个月内提交审查报告答复,并修改或分割其申请。申请人不遵守上述要求,或尽管申请人提交审查报告答复、修正和分案,但注册员认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将拒绝授予专利和实用新型证书。注册员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及专利和实用新型证书授予公告中的条件,将依法授予专利和实用新型证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授予或拒绝授予专利和实用新型证书,都会附加一份审查报告。(柬埔寨王国关于授予专利和实用新型证书程序的公告第25条)

柬埔寨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的实质审查在形式审查通过后进行,但相关法条并没有明确规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具体时限,更没有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而是由注册员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进行实质审查。可见,柬埔寨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的启动时间和启动程序均与中国有明显区别,完全由注册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中国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一般情况下都需要由申请人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3年内向专利局提出请求并缴纳费用后才可进行,审查员只有在必要时才会主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通知申请人。

柬埔寨相关法条在对专利和实用新型实质审查的内容规定上也不及中国详尽。中国专利实质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利申请文件是否存在实质性缺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专利申请文件形式方面的所有规定;申请主题是否符合保护客体的要求;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申请对象是否具备实用性;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权利要求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并清楚简要地限定了保护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针对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