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册的延期
2026年03月06日
三、注册的延期
(1)相关设计的注册期限可以延长另一个5年,但根据联合王国法,总共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注册日期起25年。
(2)该设计的注册所有人期望延长另一个5年的注册期限的,应当依据第(3)款向注册员提出申请。
(3)第(2)款提及的申请应在注册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并且应当附带:
(a)依据联合王国法注册的该设计的陈述;
(b)联合王国设计登记处的注册员颁发的证明该设计注册的证书;
(c)影响该设计权利的处理细节;
(d)细则规定的必要的信息、文件或其他事项;
(e)规定续展费用。
(4)第21条第(5)款,应当在作出必要修改后适用于与第(2)款所指的申请,但未在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缴纳规定费用的除外。(https://www.daowen.com)
(5)第(2)款所指的申请被授权后,注册员应当计入登记簿:
(a)相关设计的细节,包括依据联合王国法注册的日期;
(b)相关设计的注册所有人的名称;
(c)注册员认为合适的其他事项。
(6)第21条应当在作出必要修改后,适用于一件相应设计注册期限的延长。
(7)细则可以规定:
(a)延长相关设计注册期限的申请的提出形式和方式,包括需要提交的信息和文件;
(b)续展的公开;
(c)审查支持相关设计注册期限的延期申请的文件,或者与该申请或设计相关的信息的请求,以及行使权利的条件,包括审查费用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