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原则

二、申请原则

印尼专利制度实行先申请制,不同的申请人对类似的发明分别提出申请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https://www.daowen.com)

专利申请在同一天提出的,知识产权总局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协商确定将提交的申请文件,并且在自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送交知识产权总局。申请人不能达成协议,或者没有做出决定,或者没有协商可能的,或者协商结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送交知识产权总局的,该专利申请应当被驳回,知识产权总局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印尼专利法第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