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七、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简称全国民运会,是在1953年举办的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和竞赛大会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主办,地方人民政府承办,从1982年开始,每四年举行一届。该项赛事以其民族性、广泛性和业余性等特色,已成为全国较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之一,为发掘整理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形式,弘扬民族体育文化,发展民族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各族人民身体素质,促进各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第1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人民政府就对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十分重视。经原政务院批准,1953年11月8—12日,在天津市举行了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运动会原定在北京先农坛体育场举行,后因原北京体育学院借此地开学而移师天津。30年后(即1984年),国家体委、国家民委将这次体育运动会定为第1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参加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的,共有华北区、东北区、西北区、中南区、西南区(包括西藏)和内蒙古自治区、解放军及铁路系统等九个单位。一共有满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朝鲜族、纳西族、汉族等13个民族的395名运动员参加角逐。

体育项目分竞赛、表演和特邀表演三部分。竞赛项目有:举重、拳击、摔跤、短兵和步射,竞赛项目显现明显的现代体育特征;表演项目分三大类共414项小项。

这届运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重视下召开的,它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民族形式的体育盛会,更是一次体现民族平等团结的体育盛会。

(二)第2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1982年9月2—8日,由国家体委、国家民委主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第2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本届民运会是首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团参赛,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6个民族的863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参加,其中少数民族运动员593人。

此届全国民运会分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有:射箭邀请赛和中国式摔跤2个项目,来自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的5个民族的24名运动员参加了射箭的角逐。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个民族的56名业余摔跤运动员参加了4个级别的中国式摔跤比赛

表演项目有68个,分别由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6个少数民族的800多名运动员进行表演,这些传统的民族表演项目,是由各民族的生产生活中产生和发展而来,各具特色,异彩纷呈,吸引了80多万观众前来观看。运动会期间,还举办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图片展览”,并在乌兰察布草原举行了包含全体代表与蒙古族牧民在内、总参加人数为12 000人的盛大联欢晚会。

(三)第3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由国家体委、国家民委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1986年8月10—17日在乌鲁木齐市隆重举行。

本届运动会首次启用了会徽、会旗、会标,这标志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逐步走向正规化。由全国(除台湾地区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个少数民族的777名运动员和各民族的教练员、工作人员共1 097人参加了比赛和表演,另外还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成的观摩团872人,以及特邀代表73人、580名中外记者及港澳同胞、外国友人等,总规模达3 704人,大大超过了上届。本届运动会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比赛规则,大会共设摔跤、射箭、赛马、叼羊、射弩、抢花炮、秋千7个竞赛项目和115个表演项目。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分别比上届增加了5项和47项。

(四)第4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国家体委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1991年11月10—17日在南宁市隆重举行,历时8天。其中,赛马项目于1991年8月4—7日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提前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此届民运会有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个少数民族的运动员和各民族的教练员、工作人员、观摩人员、少数民族体育先进地区和单位的代表及中外记者,共3 000多人参加。我国台湾地区少数民族龙舟队和少数民族传统歌舞艺术团,第一次参加了全国民族运动会的比赛和表演。

第4届全国民族运动会设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共9项:龙舟、抢花炮、秋千、射弩、珍珠球、木球、摔跤、赛马和武术,本届民运会删减了射箭和叼羊两个项目,增设的项目是龙舟、珍珠球、木球和武术四个项目,表演项目124项。本届运动会不仅在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的数量上超过了历届,而且制定了较为科学、系统的总规程、竞赛项目规程和规则、表演项目评判办法,使本届运动会向着规范化的轨道迈进了一大步。

此届民运会首次增设了“道德风尚奖”,还召开了民族体育表彰会,国家民委、国家体委联合表彰了一批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

运动会间隙,56个民族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欢聚于南宁市青秀山,举行了盛大的联欢会。

运动会期间还举办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图片展览”;来自全国各地的12家艺术团体,在南宁各城区及广西民族大学等高校为各族群众演出30场文艺节目。从此届运动会开始,承办单位举办了运动会歌曲征集活动,民族运动会第一次有了自己的会歌。此届民运会上,由乔羽作词,徐沛东作曲,青年歌手韦唯(壮族)演唱的《爱我中华》,从广西南宁唱响全国,唱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

(五)第5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1995年11月5—12日第5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昆明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国务委员兼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汝岱出席了开幕式。

此届运动会设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11项,分别为:抢花炮、珍珠球、木球、毽球、摔跤、秋千、武术、射弩、龙舟、赛马、打陀螺,本届竞赛项目在上届的基础上增加了打陀螺,共设金牌65枚;表演项目达129项,设1、2、3等奖。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新疆建设兵团33个代表团、55个少数民族的2 500名运动员参加了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的角逐。此届民运会的规范大大超过上届,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观摩人员、少数民族体育先进代表及新闻记者达9 000多人。海南省、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次组团参赛。台湾地区少数民族组团参加了龙舟竞赛。大会还邀请了部分港、澳、台同胞前来观摩。

此届民运会首次向全国征集会徽、会旗、会标。吉祥物是健康活泼的小象,取名“明明”,是昆明民族运动会的谐音。

(六)第6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第6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一次意义非凡的盛会,20世纪我国举办的最后一次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西藏自治区民主改革40周年,因而,本届民运会在拉萨市设立了分会场。运动会于1999年9月24—30日在北京隆重举行,分赛场的比赛将先期于8月18—28日在拉萨进行。火种取自于8 848米的珠穆朗玛峰峰顶,被誉为“中华民族圣火”。

运动会设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有:抢花炮、珍珠球、木球、毽球、蹴球、秋千、武术、射弩、龙舟、打陀螺、押加(也称大象拔河)、民族式摔跤、马上项目共13项,押加、蹴球为新增项目,其中射弩、打陀螺、押加、部分马上项目和部分表演项目在拉萨分赛场进行。表演项目达157项。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解放军、新疆建设兵团共33个代表团、55个少数民族的4 500多名运动健儿参加了角逐。运动员还参加了国庆50周年游行和联欢晚会。

此届民运会筹委会向全国征集吉祥物、会徽和会旗,吉祥物取名“燕燕”和“扎西”分别象征两个举办地北京和拉萨。

(七)第7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03年9月20—27日在银川市和石嘴山市举行。

此届民族运动会的竞赛项目有14个:花炮、珍珠球、木球、毽球、蹴球、武术、秋千、押加、民族式摔跤、陀螺、射弩、龙舟、马术、高脚竞速等,本届民运会新增的竞赛项目是高脚竞速。55个少数民族的4 5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角逐,本届民运会首次进行了“民族体育之花”展演活动。台湾地区少数民族组团参加了民族式摔跤和两个表演项目,代表团人员达58人。

这是宁夏首次承办全国大型综合运动会。民族运动会已先后在天津、内蒙古、新疆、广西、云南、西藏和北京举行。至此,全国少数民族体育盛会“走”遍5个民族自治区。

此届民运会首次进行了“民族体育之花”展示活动。

(八)第8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2007年11月10—18日第8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广州举行,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协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承办。

吉祥物取名“悦悦”,以夸张、拟人的手法,将华南虎化成一个矫健、活泼、可爱的少数民族运动员的形象。取名“悦悦”既有吉祥喜庆的意思,以谐音举办地“南粤”。

本届民族运动会共设抢花炮、珍珠球、木球、毽球、蹴球、武术、秋千、押加、民族式摔跤、陀螺、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射弩、龙舟、马术15个竞赛项目,新增的竞赛项目是在壮族民间广为流传的三人板鞋竞速,由广西区民委和区体育局申报立项。另外还有民族健身操、竞技类、技巧类、综合类四大类的表演项目149项,民族健身操首次单列一类进行表演。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新疆建设兵团共34个代表团参赛,参加比赛和表演的少数民族运动员有近6 000人,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工作人员(不含志愿者)、先进工作者、观察人员等共12 000多人,规模为历届之最。

(九)第9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贵州省人民政府承办的第9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11年9月10—18日在贵阳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宣布运动会开幕,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出席了开幕式,包括台湾地区代表团在内的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新疆建设兵团共34个代表团参加了本届民运会,本届民族运动会共有来自全国55个少数民族的6 771名运动员参加,进行16个竞赛项目和185个表演项目的角逐。本届民运会还召开了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暨民族体育科学论文颁奖大会、民族体育科学论文研讨会,举行了民族大联欢活动和“56个民族体育之花”展演活动。这是贵州省首次承办全国大型综合运动会。开幕式晚会名为《天地人和——中华颂》,贵州本地苗族歌手阿幼朵唱响了本届民运会会歌。

此届民族运动会的竞赛项目有16个:花炮、珍珠球、木球、毽球、蹴球、武术、秋千、押加、民族式摔跤、陀螺、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射弩、龙舟、马术、独竹漂等,此届民运会新增的竞赛项目是在苗族民间广为流传的独竹漂,参赛运动员最多的项是龙舟项目,参加这一项目的运动员达1 740名。为淡化金牌意识,此届运动会改革了奖励办法,将竞赛和表演项目金、银、铜牌的奖励体系,改为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的奖励体系,扩大了奖励面,突出了参与性,产生一等奖最多的项目是民族式摔跤,共产生29个一等奖。此届民运会首次实行运动员注册制,使赛事举办更加规范。

(十)第10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第10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15年8月9—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办,设竞赛项目、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17项,表演项目共计178项,产生188个一等奖、472个二等奖、496个三等奖。来自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台湾少数民族代表团的34个代表团,共计6 240名各族运动员参赛。

(十一)第11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第11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19年9月在郑州举行,此届运动会是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首次在中部省份举办,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以及台湾共34个代表团的7 009名运动员参赛。此届运动会共设有17个竞赛项目和194个表演项目,不论是代表团数量还是参赛运动员人数,均为历届之最。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第12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23年在海南举办,这是海南省首次承办全国性的大型综合体育赛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