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体育

一、我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体育

(一)原始社会中的体育教育

在原始社会中,学校尚未产生,根据考古学家对古代文献资料的考察,原始形态的体育文化受制于极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对身体的训练是原始体育的主要部分,跑、跳、投掷、攀爬、泅水等基本身体活动已具备体育的性质。随着人们对各种事物的逐渐认识,与生产有直接联系的原始文化相继出现,与宗教、教育相联系的舞蹈、游戏、军事武艺、卫生保健等应运而生,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逐渐发展为有目的、有意识的身体练习,构成了我国原始的体育文化形态。

归纳起来,原始的体育运动有以下几种:

一是原始球类游戏。主要是以石球为代表,石球首先是一种狩猎工具,在弓箭发明并广泛应用后,石球逐步被人们当作玩具或用作游戏,成为一种游戏工具。

二是军事武艺。在原始部落战争中,远则用弓箭,近则用刀矛,逐步形成了为战争服务、征服对方的军事武艺,其中武术就是从军事武艺中脱胎而成的。

三是原始舞蹈。原始舞蹈的出现,是适应了已经出现的宗教和文化生活的追求而发展起来的。当丰收或祭祀时原始人类模仿各种动物的形态,踏着节奏,手舞足蹈以表达他们对祖先和大自然的崇拜。

四是竞走与击壤。竞走是指原始社会的人们在生产工具极简陋的条件,为了获取食物而进行长途追寻与奔走。击壤是一种游戏,壤用木块制作,前宽后窄,形状像一只鞋子,长约一尺四寸[1],宽三寸,游戏时,先将一壤置于地上,人在三四十步远处,以手中壤投掷,击中为胜。

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产生了无数各具特点的部落群体,而这些群居、各具特点的原始部落与民族的产生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体育活动与各原始部落的生产劳动、宗教祭祀、文化娱乐及原始教育相结合,形成了各具部落特点的原始体育文化形态,促进了原始体育文化多元化发展,人类逐步由“野蛮”走向“文明”。

(二)奴隶社会的学校体育

私有制的产生标志着人类进入了奴隶社会,随着文字的出现,古代学校也随之产生。我国在1 600多年的奴隶社会里,由于军事体育的高度发展,推动了军事体育在学校中广泛传播。据史料记载,随着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的崛起,各国纷争促进了军事体育的发展,“杀戮”技法成为军事体育的主要内容。《汉书·刑法志》记载:“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当时军事体育的内容有:拳勇(拳术)、角力、举鼎、拓关、奔走、跳跃、投石、习剑、游水、操舟、强钩等。

夏代已有称为“校”“序”“庠”等不同名称的学校。商代时,教育与军事空前发展,在军队武艺训练中,除驾驭战车、习射外,还有田猎、象舞、奔跑,“射者,男子之事也”(《四部备要·礼记注疏》)足以证明全民习射的盛行,其中以射行礼最具代表性。同时,由于城市的建立,休闲娱乐体育得到勃兴,主要娱乐的内容有蹴踘、竞渡、投壶、飞鸢等,体育文化成为奴隶社会生活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当时学校出现了“大学”和“庠”两级施教的学校教育。到了西周,学校又分为“国学”和“乡学”两种,教育内容是礼、乐、射、御、书、数,称为“六艺”,射、御是军事技能的训练,也具有体育的性质,此外,“乐”中的舞蹈,不仅能“动容貌,习威仪”,还有“收束其筋骸,条畅其精神”的体育健身效果。当时,学校主要为奴隶主贵族子弟设立,是培养统治者和官吏的学校。文化知识和书籍文献都为官府所垄断,所以说“学在官府”。

(三)封建社会的学校体育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了集权的封建国家。为适应政治的需要,秦代在文化教育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颁布禁私学、罢黜百家政令,提倡官学,以法律代替教育、以官吏代替教师,影响了学校教育的发展。汉代,学校教育仍以罢黜百家为主,但采用儒家的教育方式,到汉武帝时期,官学与私学得到空前发展,学校教育以儒家“四书”“五经”为主,偏重德育、智育,“六艺”仍作为学校教育的内容,但其地位有所下降,其中礼射是比较受欢迎的体育内容。两晋南北朝时期,国家战乱与分裂,学校教育走向衰退,文武分途使人才培养质量有所下降。《颜氏家训》中认为,教育目的是为国家培养人才,德、艺是基本内容,主张将书、数、医、画、琴、棋、射、投壶作为教育内容,提高其健身与娱乐等生活实用价值。唐宋时期,文武并重,创立了武举制,军事体育在人才培养与选拔中占据了一定的地位,宋代出现了武学,有了专门习武的学校,学校体育有了进一步发展。辽金元时期,学校教育较好地保留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尚武精神与淳朴学风,注重骑射武艺的开展。明清时期,学校教育有了制度化的发展,仍有专门的习武学校,武举制仍是选拔人才的一种手段,学校教育普遍开展习礼射箭体育教学内容,有了较明确的训练与学习制度。

纵观封建社会的学校体育,以礼射为主要形式、以伦理教化为主要目的的体育教育一直沿袭下来,学校体育始终未能在学校教育中取得应有的地位,甚至基本被排除于学校教育之外,最终导致学校体育在我国古代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