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击运动概述
搏击也叫技击,是世界各种武技的本质属性。是指充分利用人体的手、肘、肩、足、膝、胯、头等部位的伸、屈、旋、扭、滚、翻等生理原理,结合踢、打、摔、拿、靠、撞等技击原理,在实战中克敌制胜的技术和技能。“搏击”一词是外国格斗的中文常用译语。所以说搏击其实就是格斗。搏击的表现形式分为徒手搏击、器械搏击和徒手与器械搏击三种,当今世界上,目前影响最大、实用性最强、最为流行的搏击术有散打、擒拿、短兵、截拳道、拳击、空手道、剑道、合气道、跆拳道、泰拳、摔跤等项目。本书主要介绍的是徒手搏击术中的散打搏击。
在冷兵器时代,为了自身的生存和民族的繁衍壮大——保卫家园、扩大疆土,人们以各自的方式,研究、改进、发展着本民族的搏击术。这时的搏击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军队的战斗力。除了语言、肤色和民族生活习惯等因素有差别外,世界各地的人体构成和机能是相同的。因此可以说搏击技术是没有地区和国界的,各民族的技击术都是通用的,都可以防身御敌。
在我国,从春秋战国时期,“相搏”已较普遍。到了秦汉三国时期,“相搏”分化为“角抵”和“手搏”。“角抵”以摔为主,“手搏”以打为主。汉代,徒手搏击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汉画汉砖中多有体现。如《汉书·艺文志》中有关于手搏的专著《手搏六篇》。到了隋、唐时期,角抵、手搏比较盛行。尤其是唐代,社会经济、文化高度发展,中国封建社会进入空前繁荣的历史阶段,为手搏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社会条件。唐代的“武举制”,促进了武术向精练化、规范化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武术在民间的推广。在两宋时期的手搏,已是肘、拳、脚并用。也出现了比赛规则。到了明代是中国武术承上启下的重要发展时期,也是我国民间武术进入全面成熟的时期,此时的手搏多称“白打”或“搏击”,被列为当时的“十八般武艺”之中。正规的比赛,民间称“打擂”。到了清朝前期,伴随着农民运动和秘密结社组织的发展,出现不少习武的“社”和“馆”,民间武术蓬勃发展。清朝后期,人们开始重视武术的健身、防身、修身养性等作用。到了民国时期,受西洋文化的影响,武术已趋于现代体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作为中华民族文化遗产正式被列为推广项目,散打搏击运动深受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喜爱。
散打搏击是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吸取了中国传统武术的精华,突破了传统武术的局限,充分运用四肢和躯干的力量,结合拳法、腿法、摔法等多种搏击技术,对抗性强、攻防严密,是一项实战价值很高的运动项目。
1979年,随着中国武术热的再度兴起,中国体委按照竞技体育模式,首先在浙江省体委、北京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进行了武术对抗性项目的试点训练,并于同年5月在广西南宁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做了首次汇报表演。同年,又进行了几次比赛。1982年制定了《散打比赛规则》,1987年,散打被国家体委批准为正式比赛项目,并设“团体锦标赛”和“个人锦标赛”赛制。
1989年,散打被批准为正式比赛项目,同年10月在江西宜春市举行了第一届全国武术散打擂台赛。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上,散打首次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98年,散打比赛被列为泰国曼谷举行的第十二届亚运会竞赛项目。2000年,由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组织举办了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散打王争霸赛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中国武术散打向职业化道路迈进。目前,我国散打比赛有常规赛和商业赛两种:常规赛包括全运会散打比赛、全国散打锦标赛、全国散打冠军赛、全国青少年散打锦标赛、全国武术学校散打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散打比赛、全国体育院校散打比赛等。商业赛包括散打王比赛、武术散打俱乐部赛、散打水上擂台赛等。
现代散打比赛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是在80厘米高,8米见方的擂台上进行比赛。散打比赛允许使用踢、打、摔等各种武术流派中的技法,不允许使用擒拿,头、肘和膝进攻对方,不许攻击喉、后脑、裆等要害部位;运动员分体重、穿护具在相同的条件下平等竞争。竞赛种类: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竞赛办法:有循环赛、淘汰赛、复活赛,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得分部位:头、躯干和大腿。得分分值:2分和1分。比赛的输赢有两种情况:一是优势胜利,二是分数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