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我国学校体育目的任务的途径
学校体育的目标是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2]和课余体育活动这两条基本途径来具体贯彻实施的。学校体育的这两条途径也是学校体育的中心工作和环节,其担负着全面实现学校体育目标的作用。由于体育(与健康)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各自的特点不同,因而其在实现学校体育目标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又具有各自的侧重点。
(一)体育(与健康)课程
除了学前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研究生教育外,体育(与健康)课程都是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它是学校体育的基本组织形式,承担着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体育教育的重任。各个教育阶段所开设的体育(与健康)课程都有相应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或教学指导纲要,按一定的班级授课,并有专门的体育教师和一定的场地、器材设备作为保证。体育(与健康)课程是学生毕业、升学的考试科目之一,每学期或学年都要对学生进行相应的考核。
(二)课外体育活动
课外体育活动是指体育(与健康)课程之外的一切体育活动,其内容是极为丰富的,主要包括:课外体育锻炼,如早操、课间操、个人体育锻炼和班级体育锻炼等;课外运动训练;课外运动竞赛以及阳光体育,即校外的社区体育活动和家庭体育活动等。
课外体育活动也是学校体育的重要工作,它对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态度,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运动能力和独立锻炼身体的能力,发现和培养运动人才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课外体育锻炼
(1)课外体育锻炼的概念。
从广义上来说,课外体育锻炼泛指学生参加的除体育课教学以外的体育锻炼活动;从狭义上讲,它特指学生在学校内从事的除体育课教学之外的体育锻炼活动。目前一般所用的课外体育锻炼概念多指其狭义含义。课外体育锻炼既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学校课外活动的重要内容,因此课外体育锻炼,就必然以实现学校体育目的,促进学校教育目标的全面达成为己任。
(2)课外体育锻炼的原则。
①自觉、自愿性原则。加强认识体育锻炼目的意义的宣传教育,重视体育教学中体育基本理论、知识的教学,使学生明确“生命在于运动”的道理,充分认识体育锻炼对身心的重要价值,使学生明确从事课外体育锻炼的直接目标和最终目的。激发学生的体育锻炼动机,培养体育锻炼的兴趣,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体育锻炼习惯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积极的情绪体验和心理满足以及锻炼效果的及时评定,是良好锻炼习惯形成的重要因素。同时,应加强指导,重视计划性。
②经常性原则。经常性原则指课外体育锻炼必须尽可能地经常进行,以确保锻炼效果良性积累的连续性,从而达到理想的锻炼效果,并在长期坚持中形成锻炼的习惯,使之成为日常生活中的组成部分。科学安排作息制度,妥善处理好体育锻炼与学业和其他课外活动的关系,克服困难,坚持每天有一定时间的体育锻炼。合理安排锻炼的时间、负荷及锻炼的间隔,重视锻炼后的恢复,以不影响课业学习。持之以恒,注意提高自我锻炼的能力,并培养顽强的意志,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
③针对性原则。针对性原则指课外体育锻炼应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进行锻炼。学校在计划组织和具体实施课外体育锻炼时,应根据所在地域环境和学校的具体条件选择锻炼的形式、内容、方法、手段。个体进行锻炼时,应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技术基础、心理状态,做到“保强、补弱”,以避免伤害事故,并提高锻炼的实际效果。
(3)课外体育锻炼的内容、组织形式与方法。
①内容。课外体育锻炼的内容非常丰富,有以强身健体、增进健康、促进身体正常生长为目的的健身类,一般包括走、跑、游泳、传统体育及各种球类运动等;有以调节身心、娱乐为目的的娱乐类运动,一般包括八段锦、太极拳、健美操以及各种医疗或保健矫正操;有以评价为手段的达标类运动,包括《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体育测试活动。
②组织形式与方法。校内体育锻炼一般包括早操、课间操、个人体育锻炼、班级体育锻炼和全校性课外体育锻炼等。校外体育锻炼一般包括校外自我锻炼、家庭体育、社区体育等,社区体育有业余体校、体育俱乐部、青少年宫组织的体育活动,也包括体育场馆开放的体育活动、体育夏(冬)令营、体育旅游等。
2.课外运动训练
课外运动训练是利用课外时间,对部分在体育方面有一定天赋和爱好的学生,以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等形式组织他们进行系统的训练,全面发展他们的身心素质,提高他们运动技术水平,为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而专门组织的一种体育教育过程。课外运动队的组建一般包括确定建队项目、运动员选材、运动队规章制度健全三个方面,要遵循一般训练与专项训练相结合、系统性、周期性、适宜运动负荷和区别对待等原则,这些原则是运动训练规律的集中反映,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课外运动训练的内容主要包括身体训练、技术训练、战术训练、心理训练和思想品德训练等几个方面。还要根据课外运动训练的特点,广泛采用重复训练法、变换训练法、持续训练法、循环训练法、竞赛训练法等多种方法。
3.课外运动竞赛
课外运动竞赛(含校内、校外)是指在课余时间,以争取优胜为直接目的,以运动项目(或某些身体活动)为内容,根据规则的要求,进行个人或集体的体力、技艺、心理的相互较量的体育活动。它对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运动广泛开展,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有重要意义。运动竞赛还能起到良好的宣传鼓动作用,激发学生为现代化建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自觉性。运动竞赛也是检查教学训练工作,总结交流经验的手段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机会。通过竞赛还可以选拔优秀体育人才,对运动员和广大观众还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
4.阳光体育
(1)背景。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是在我国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下降的大背景下产生的。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学生肺活量水平、体能素质持续下降,体能素质中的速度素质和力量素质连续10年下降,而耐力素质则连续20年下降,超重和肥胖学生的比例迅速增加,城市男生已达24%。视力不良率仍居高不下,小学生为31%、初中生为58%、高中生为67%、大学生为82%。这一结果的公布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广泛关注,媒体在争论,学者在反思,行政管理部门在研究。在借鉴我国在20世纪50—60年代实施的《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现实社会的实际,针对目前学生从学校到家庭,从教室到书房单一的、缺少体育锻炼的学习生活方式,为了号召广大青少年走出教室、走到阳光下、走向操场户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出了“阳光体育运动”这个用语。在结合当前社会现实和学校教育改革以及学校体育工作特点的基础上,2006年年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
(2)目的意义。
《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在全国亿万学生中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政策是为了使我国亿万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我国青少年在身高、体重等形态指标达到标准,同时使青少年的肺活量、速度、力量等体能素质恢复正常水平以及减少近视率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有关目标的表述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
(3)主要内容。
阳光体育运动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围绕提高学生体质健康为目标,采用广泛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积极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为手段,达到学校体育与阳光体育共同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工作方面,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主要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在全国大、中、小学中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
②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2项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使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③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记录体系,测试成绩要记入小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并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认真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开展“达标争优”活动,对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④与体育教学相结合。一是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二是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通过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⑤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平均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
⑥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