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著凡例

译著凡例

一、译著的日文版本为《秦漢法制史の研究》,创文社2001年第3版。

二、《史记》、《汉书》等史籍原文核以中华书局本,除正误外,句读不同者依原著。石刻、铭文资料据原著出处涉及的资料核对,标准同前。

三、简文释文基本从原著,不以后出释文校之。简文句读亦从原著。原著未句读者不作句读,已句读者改为现代汉语标点符号。

四、原著引文的日文今译,一般对译为现代汉语,不作还原;日文训读,则还原为引文原文。(https://www.daowen.com)

五、书名号与引号的使用,原则上依据原著。

六、凡译文中需要特别说明的,以“译注”表示。

七、适当补充了注释中的出版信息。

八、原著的章后注改为页下注,正文中的出版信息亦改为注释。

九、原著书后所附“索引”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