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汉竹使符
与铜虎符相比,竹使符的研究较少。据应劭注,竹使符为竹箭五枚,长五寸,以篆书镌刻,有第一至第五的编号。又据《后汉书·杜诗传》“发兵皆以虎符,其余征调,竹使而已”,“其余”应指发兵以外。关于“征调”,将在后文论述。
使用竹使符的例子,可见《后汉书·礼仪志下》:
登遐……是日夜,下竹使符告郡国二千石、诸侯王。竹使符到,皆伏哭尽哀。
即皇帝去世后向郡国通报,派出的使者应持竹使符前往。原因是传达皇帝去世这一非常事件的信使,必须是值得信赖的,所以为了保证使者的真实身份,有必要持有物证。当然,竹使符也分左右两半,右半部分留在京师,左半部分由郡国守相掌握。其旁证可见《百官志》尚符玺郎中条的本注“主虎符、竹符之半”。
其次,拟就竹使符的形状作一些推测。1957年安徽省寿县出土了“鄂君启节”,[11]这是楚怀王六年(公元前223年)为鄂君启的府库所授之节。其为舟节一枚,铭文9行162字;车节三枚,铭文9行144字,均为铜制,中间象竹节形状,节的上下刻有铭文。舟节所载:三舟为一舿,一年50舿;车节所载:一年50乘,牛马驮运货物以10头折算为车1乘,人力挑运货物以20人折算为车1乘,50舿船与50乘车的货物可以免除课税。有关铭文中的地名尚有各种考证,但这些节是上述货物的免税凭证,则不存异见(参见第四篇第二章插图)。
三枚车节均为同文。据殷涤非、罗长铭的复原研究,车节、舟节皆略呈弧形,用五枚相同之物拼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圆筒形。换言之,它是将粗大的竹子一分为五后出现的形状。
基于这点考虑,可知竹节本来就是不易伪造之物,因此最初的符节,无疑就是剖开竹节又相合来作为证据使用的。郭沫若推测剖而为五恐怕与五行说有关,总之由五节合为一个竹筒的鄂君启节具有很丰富的启示。我看到这个形状,则想起《周礼·秋官·司寇》“小行人”中的“都鄙用管节”,“管节”就是组合各片而恢复成管状。而且《周礼》注也说:“管节,如今之竹使符也。”该注并不是说竹使符的作用,而是指其形状。这样通过鄂君启节也可以想象到汉代竹使符的形状。如果再加补充,我认为竹使符像鄂君启节一样,五枚一组,各一分为二,右半留在中央,左半授予郡国守相。再有,鄂君启节是对车节五枚50乘、舟节五枚50胯予以免税的凭证,所以一枚节各相当于车10乘,舟10胯。那么每通过车10乘、舟10舿的货物时,恐怕就要向关津(即楚王之地)提交一枚节。当50乘车、50舿舟全部通过,节理应也被王的辖地全部收去,而至第二年再授予五枚。
再回到居延汉简上。首先是简的形状与释文。简(3)有从第一到第五、使者符合之文,说的就是上述铜虎符、竹使符的情况。简(3)长12.5厘米,上端完整,距上端2.5厘米处有“从”字。这与简(2)武帝诏最后的“伦”字距下端2.5厘米的情况相同,这些诏书简给人以上下空白整齐相等的印象。其次关于简(17)的释读,也有必要涉及一言。该简的年月,劳榦的《释文》及《甲编》均读作三年十月。众所周知,隶书的十与七字形酷似,竖笔笔划较短的是七。简(17)下文的“六十六字”中有“十”,两相比较即可明了,“十月”应读作“七月”。还有图版的情况各不相同,这也是在处理居延汉简时遇到的困惑之一。即使是在《图版》之中,彼此间也有浓淡的不同。而《甲编》的道林纸本与报纸本则完全不同,如简(17),道林纸本可读为“二年”,而报纸本可读为“三年”,《图版》也可看作“三年”。但是这里应读作“二年”。理由是据《二十史朔闰表》等,文帝二年七月之朔为庚午,十一日是庚辰,若是三年七月,则朔日是甲午,当月无庚辰之日。因此该诏是二年七月十一日庚辰日颁布,而初授铜虎符、竹使符是在当年的九月。
其次,简(14)应该也是该诏的一部分吧。
《考释》与《甲编》均将简首的“而”字释为“市”,误。以简(3)来看,其内容可读作“从第一开始,太守从五,使者如果符合……”,再据图版可一目了然,首字“从”上有四字左右的空白,这表明该简上部完整,下部缺损。由此可得出结论,在上一简的最后,有表示天子或皇帝或中央政府的文字,记载了像“天子自第一始,太守自五……”这种使用符的细则规定。由此可以判明新的事实,即中央派遣的使者需要持有铜虎符、竹使符以证明身份的真实,而由地方长官派遣的使者也需要持符证明身份的不伪,这一事实是过去未曾明言过的。
简(14)应是对亡失及折损符的处置规定的部分行文,可以说规定制定得极为具体。
有关竹使符的使用,前述《杜诗传》中有“其余征调,竹使而已”的记载,即竹使符用于征调。又《汉书·严延年传》:(https://www.daowen.com)
后左冯翊缺,上欲征延年,符已发,为其名酷,复止。
应劭注:
符,竹使符也。臧在符节台,欲有所拜,召治书御史符节令,发符下太尉也。
又,《史记·孝文本纪》索隐引《汉旧仪》:
竹使符,出入征发。
而关键性的解释,见《周礼·春官宗伯·典瑞》“珍圭以征守,以恤凶荒”注:
杜子春云:珍当为镇,书亦或为镇。以征守者,以征召守国诸侯,若今时征郡守,以竹使符也。
“征”为“召见”之意,指皇帝召见郡太守。召见的目的如《严延年传》所见,转任他职是其中之一,其他也有可能是与郡太守会面。不过由于郡太守离开治所关系重大,所以为了预防假冒使者的出现而有必要用符。这与前述的铜虎符一样,我所主张的符是使者真实性证明的这一原则,在这种场合下也无所改变。
以上就铜虎符、竹使符阐述了我的看法,那么应如何理解文帝二年与郡守剖分铜虎符、竹使符与当时时代背景的关系呢?
其时文帝才由代王入京即位,吕氏之乱也刚刚平定,由谁即位这种事,无论是即位者还是群臣或是有即位可能性的同姓诸侯王,关心的都是皇帝这一专制君主之位的重要性。另外在新帝即位时期,不稳定的因素也很大。尤其是如布目潮沨所指出的,在吕氏之乱后的重大局势下,以不满文帝即位的齐王等六王的存在,构成了此后吴楚七国之乱的背景,这是不可忽视的。[12]
文帝即位之日,任太后之弟薄昭为车骑将军,代王中尉宋昌为卫将军,后以右丞相陈平为左丞相,太尉周勃为右丞相,大将军灌婴为太尉,武力由文帝诸臣掌握。[13]文帝元年秋,周勃病免,二年十月因陈平去世而再任丞相,但至三年十一月复免,以列侯就国。三年六月,济北王叛乱。另一方面已然就国的周勃,每遇太守巡视时即持兵相见,其中的异常紧张可窥一斑。记载铜虎符、竹使符的时间正是在文帝二年九月。所以我认为在这一时期,存在着对文帝新政权的反感与疑惑,于是针对这一现实,作为预防措施而规定了铜虎符、竹使符之制,以使皇帝与郡守间的信任得以落实,命令与报告得以确认。